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2、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提倡所有在校生在学校填报志愿,社会考生在旗县区招生办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
填报志愿。
4、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招办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申请,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5、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招生办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9月27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
7、未尽事宜按《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