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
|
整理自:2exam.com 2009-5-3 10:38:55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1.根据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2009年在安徽省招生专业有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经济法方向)、法律事务(行政法方向)、法律文秘、书记官、心理咨询、公共事务管理、会计(司法实务方向)、国际贸易实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应用英语(法律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等14个专业。 3.录取具体方式:按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体检要求:对于报考我院法律类、新闻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等专业考生,请仔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7.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招生咨询方式: 邮 编:230031 地 址:合肥市清溪路78号 电 话:0551-2233386 传 真:0551-2233386 网 址:http://www.ahjgxy.com/jiuye/zsw/ E-mail:ahjgxy2233386@163.com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