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已经结束,工程硕士的招生复试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硕士复试分数线:GCT总分不低于180分,GCT单科最低分要求由学院控制。
二、现场资格审查
2010年1月3日8:30~12:00由研究生院招生办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专业课考试和面试阶段。考生凭借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单)参加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地点:湖南大学逸夫楼北栋306室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出示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2009年在职硕士全国联考准考证;(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7月份现场报名时已打印出给考生,须带打印件,照片处和单位签署意见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学校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本科学历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进行学历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最迟须在2010年1月12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学历认证申请办法和流程请登录网站查看: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
请考生将填写好的《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于面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三、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课考试时间:2010年1月3日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逸夫楼南栋教室(具体安排将公布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逸夫楼北栋一楼大厅公告栏上)。
综合面试时间:2010年1月3日,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负责并通知考生。
四、复试
面试中重点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政治理论面试不统一划定范围,由各学院自行掌握。
五、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专业课考试不合格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予录取。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录取工程硕士总人数的10%。
对于在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并且面试合格的,予以录取。
对于在2006年7月31日后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在专业课考试合格和面试合格后按照GCT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人数根据学校当年录取工程硕士总人数的10%确定。
请考生及时和报考学院联系,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参加复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