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联考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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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8-10-10 10:17:33 |
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写生(静物、石膏模型、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风景等);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约占15% 比例、透视与结构 约占35% 素描造型能力 约占25% 素描表现技法 约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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