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教基〔2009〕20 号
各初中校点: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委属重点中学面向万州等区县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09〕20号)精神,西师附中今年在万州招收20名普高新生,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推荐条件及办法
(一)推荐学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我市正式户口和推荐学校两年以上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学生初中三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其升学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录取线较高的市级重点中学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第1-2项“合格”,第3-6项达到“B”等及以上。
3.获得学校或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学生。
(二)推荐办法
1.各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推荐指标(见附件2),组织初中毕业生进行自愿报名(学生必须交书面申请)和民主推荐,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生填写《重庆市属重点中学招生录取志愿表》(见附件1),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将学生获奖证书等一并于6月22日前送区教委基教科。
3.各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考试成绩下达后,区教委根据学生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结合学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生获奖证书等,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0%提出拟上报的学生名单,并将此名单在媒体公示三天。
4.公示无异议后,区教委在6月25日将学生填报的志愿表、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生获奖材料、学籍档案等资料送西师附中审录,同时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中招办。
5.西师附中是市级重点中学,凡学生申请并由学校确定按志愿填报指标填报了西师附中志愿的,视为填报了我区普高招生第一批次统招志愿。即西师附中的志愿与我区第一批次统招志愿互不兼报,凡填报西师附中志愿(以学生填报《重庆市属重点中学招生录取志愿表》为准)的学生,只能填报我区第一批次志愿的调招和其他批次学校的统、调招志愿,已填报我区第一批次统招志愿自动作废。
二、组织管理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公示等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学校要将招生政策、实施办法、推荐名额及推荐办法等向家长及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在推荐和录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和干涉学生志愿。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各校要建立健全推荐、公示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整个操作过程规范、公平。对推荐、公示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和未按规定进行推荐和公示的,如经查实,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1.重庆市属重点中学招生录取志愿表 2.重庆市属重点中学志愿填报指标分配表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