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2009届普通高中基础会考成绩于2008年6月30日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向市县招生办提供本市县考生成绩库。考生凭本人基础会考考籍号或卡号、密码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的“海南省2009届普通高中基础会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也可以持本人基础会考准考证到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县招生办查询。
二、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对本人的成绩。
1、查对工作的原则、范围
(1)查对成绩仅限查对主观题在评卷中有无漏评分和统分误差,不查对客观题和主观题在评卷过程中执行评分标准的情况。
(2)查对成绩工作由我局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考生的答卷进行。考生不得自行查阅答卷。
2、申请成绩查对的时间、地点
考生若对本人的成绩有较大疑议,可在7月2日上午至7月3日下午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内,持本人的准考证到我局(海口市流芳路14号)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成绩查对申请手续,逾期我局不再受理。
3、查对工作的程序
(1) 我局在受理考生的申请后,组织查卷工作人员调阅考生的主观题答卷,复查考生的答卷有无漏评分并登记每题得分,交计算机工作人员进行主观题各题成绩的统计合成,并与考生成绩数据库内的考生本人客观题成绩相加,形成考生本人的各科成绩。
(2) 考生提交申请后,在下一个单位工作时间内,到原办理成绩查对申请手续的服务窗口领取查对后的成绩。
(3) 查对中发现成绩存在差错的,我局将予以更正,并以《成绩更改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考生、有关市县招生办和更正我局考生成绩信息库中的成绩。
三、工作纪律和要求
查对成绩是基础会考考试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局负责查对成绩工作的人员将以对考生负责的态度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规程,认真复查考生每份答卷、每道答题的评分结果,实事求是地登记考生各题的得分和准确地统计考生的考试成绩。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海南省考试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