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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09年初中毕业年级考试与高中招生问答
整理自:武汉市招考办 2009-5-2 9:19:43

武汉市2009年初中毕业年级考试与高中招生问答

 

一、初中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学业考试?

答:1、具有本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2、户口在武汉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和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的区招考办单独报名;户口在外地、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和其它借读生,申请在我市参加中考升学的毕业生,到现就读的学校报名参加学业考试。

3、报名时间:5812日。

二、初中毕业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考生考前分类报名填报志愿。报名时,考生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类填报升学志愿。

1.报考中等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可在中等职业类学校中选择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2.报考普通高中类学校的考生,愿意直接选择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可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在普高类的提前批志愿栏中;选普高类的考生可在省级示范高中选择1所学校作为指令计划志愿填报,还可选择1所省级示范高中作为“三限生”志愿填报,同时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录取”;在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分校和大专院校附中中可选择2所学校填报,同时须相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是否同意调剂录取;在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可选择3所学校填报,同时须相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是否同意调剂录取;此外,还可填报2所中等职业类学校志愿。

3.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统一中考,且所填报的省级示范高中指令计划志愿必须是所分配的高中学校。具体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4.具有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推荐生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报考特色高中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班或报考相关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的学生,在报名前必须按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相关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的志愿。

6.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未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视为放弃其资格。

7.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英语测试,测试成绩前200名的学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武汉外国语学校“三限生”计划只招收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毕业生。

8.分配生候选考生,“宏志生”、“网上自主招生”资格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中心城区试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具有中心城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组织登录武汉市招考网(www.whzkb.cn),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志愿的填报体现考生的意愿,任何人不得涂改或代替考生填报,也不得限制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和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三、省级示范高中为什么要加一个“三限生”志愿?

答:2009年中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普高类的考生可在省级示范高中选择一所学校作为指令计划志愿填报,还可以选择一所省级示范高中作为“三限生”志愿填报。这给考生选择优质教育资源又多了一次机会,从操作层面而言能使考生志愿表达更清楚明确。例如:某考生省级示范学校指令性计划,选填一中,“三限生”计划可选一中,也可选其他学校。

四、为什么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如何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答: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是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秩序,保护考生个人合法权益,让考生志愿充分体现其意愿,减少外界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干扰的有效办法,也是使我市中考管理更科学,更规范的有效举措。2009年武汉市中心城区试行网上填报志愿,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登陆武汉市招考办网站(www.whzkb.cn),在网上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步骤:

1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www.whzkb.cn,然后点击“武汉中考网上报考系统”进入武汉中考网上报考系统。

2选择所在区、毕业学校,输入学号和密码,学号为8位,初始密码为学生出生年月日,进行登录。

3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须知。

4修改密码(必须)。

5选择报考类别。

6进入“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录入性别、政治面貌、户籍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1、联系电话2、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输入完毕后按“保存,并进入下一步”按扭。

7进入“第二步:填写志愿”页面,考生按事先填好的《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志愿表》,按批次选择报考学校。输入完毕后按“保存,并进入下一步”按扭。若没有正常进入下一步,则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完整的相关信息。

8进入“最后一步:预览并确认”,浏览所填写内容,并与纸质的《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志愿表》核对,如须修改,可选择“返回修改”,则从第6开始,也可选择 “填写完毕,退出系统。

9将纸质的《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志愿表》交到班主任。

五、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包含哪些科目?考试时间及其形式是什么?与去年相比,哪些科目有变化?

答: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科目,2009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科学、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由武汉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为62021日,体育考试提前进行。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等科目的考试形式为纸笔测试;英语学科含有听力测试部分,科学含有对实验能力的考查内容;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为开卷考试,其它学科为闭卷考试。

与去年相比,“思想品德与历史”改为“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增加了“社会”的内容后,分值、考试时间及位置值保持不变。

六、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在答题方式上有何不同?在用笔上有何规定?

答: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各科目实行试卷与答卷分离,所有科目答题都统一写在答卷纸或答题卡上,答案不写在试卷上。客观题(选择题)答案统一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客观题填涂区域内填涂;非选择题答卷纸作答时,只允许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0.5mm黑色签字笔,答案在答卷纸各题指定区域内书写,超出矩形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七、什么是网上评卷?有哪些学科实行网上评卷?网上评卷有何优点?

答:网上评卷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图像扫描技术、结合传统人工评卷经验的一种新的无纸化评卷方式。评卷教师不再接触考生的纸介质答卷,评卷开始前,考生的答卷纸通过高速图像扫描仪录入计算机,评卷教师根据考生作答的原始电子图像进行评分,计算机自动完成全卷分数合成等工作。

2009年中考我市语文实行网上评卷,其它学科实行试卷与答卷分离,但非网上评卷。

语文实行网上评卷,它能有效克服人工评卷的弊端,最大限度的确保评卷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性。同时,也有利于评卷管理,随时掌握每个评卷教师的评卷进度、质量和评分宽严尺度,适时进行监督和考评,确保试卷质量。

八、英语科考试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1345前)进入考室,迟到考生还能参加考试吗?

答:为了维护考生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有序组考,考点在英语科目考试中设置备用考室。按考务管理规定,参加英语科目考试的考生需在开考前15分钟(1345前)进入考室,13451400到考室的考生为迟到,迟到考生禁止进入原考室参考,只能在备用考室参加考试,即13451400时间内迟到考生统一安排到备用考室参加考试。迟到考生应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进入备用考室就坐,保持考室安静。考点设置的备用考室按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考室正门上方张贴醒目的“备用考室”字样。备用考室的设置要求与其它考室相同。按要求配备听力播音设备,且经过试听合格。在考前做好规定的调试检测,确保听力考试的收听效果。考点按要求设置了备用考室,为考生创设良好的考试环境,但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参考。

九、考生使用准考证应注意些什么?

答:准考证是毕业生参加高级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凭证,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考生凭准考证入场,对号入座,参加考试。同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首先按本人填报的志愿录取考生,其次,若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在录取资格线上招生生源不足时,准考证是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参加征集志愿的凭证。因此,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准考证,不应交他人代管。

十、为什么要进行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答: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度创新,使学校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厅[2004]2号)中明确指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业考试的成绩应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教基[2006]1号)指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成绩按多个等级呈现,各学科等级标准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试结果,结合当地优质高中资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学业考试分数不向学生、学校和社会公布。高中招生主要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四年,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精神,今年高中阶段的招生,还是坚持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的位置值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共同作为录取依据。

十一、初中毕业生为什么要按等级进行招生录取?

答:《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与招生中,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个体差异,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办法。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在学业考试中,把学科考试成绩以百分制改为等级制。因为在教育测量中,无论是分数还是等级都是有序的符号,等级是粗略的分数,分数是细分的等级。传统的百分制是将成绩分为100个等级,在高利害的考试中,分分都是高利害点,每一分都可能决定着学生的不同出路。实际上一分之差并不能真正说明学生的实际能力及素质上的差异,而等级制将学生成绩分为若干等级,高利害点明显比百分制减少,并且等级制有意模糊同一等级之间的差异,这就为参考其他方面的测评指标(如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腾出空间。这意味着,位于同一等级的学生是否存在差异,可以通过其他指标的测评加以区别。总的来说,采取等级制,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方面较好地结合起来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教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高中的多样化招生录取创造条件。

十二、怎样将考生考试成绩由百分制转变成等级制?2009年我市中考成绩将如何转换?

答:将学业考试成绩百分制转换成等级制,目前,在国内主要有三种方法:

方法一:分数兑换法。即以百分制中一定的分数区间,与等级制中的一定的等级兑换。如:100-81分兑换成A等;80-76分兑换成B等;75-60分兑换成C等;59分以下兑换成D等。

方法二:资源划等法。根据各级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资源进行划等。

方法三:比例划等法。即根据各等级的比例数量进行划等。例如,ABCDE各等的比例分别是20%30%30%19%1%,可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后划定相应的人数。

综合以上划等分级的方法,今年我市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采取资源划等,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体育采取分数兑换两种办法相结合将学业考试成绩进行划等分级。

十三、什么叫位置值?什么叫总位置值?

答:为便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操作,在考生等级成绩形成后,给不同的等级赋予不同的值,简称位置值。总位置值为各学科的位置值之和。总位置值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位置值越小的成绩越优,排序越靠前。

十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如何确定?

答: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按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科地位划为A+ABCD(不合格)五等,在此基础上又将五等分为A+1A+2A+3……若干级,每级对应一个位置值;思想品德与历史、体育按成绩分布和学科要求划分等级,思想品德与历史的成绩为ABCD(不合格)四等,每等对应一个位置值;体育成绩为ABC三等,每等对应一个位置值。具体等、级、赋值情况如下表:

学科

位置值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科学

 

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

 

体 育

 

 

A+

A+1

1

A+1

1

A+1

1

A+1

1

 

A

1.5

 

A

18

A+2

2

A+2

2

A+2

2

A+2

2

A+3

3

A+3

3

A+3

3

A+3

3

A

A1

4

A1

4

A1

4

A1

4

A2

5

A2

5

A2

5

A2

5

A3

6

A3

6

A3

6

A3

6

B

B1

7

B1

7

B1

7

B1

7

 

B

2.3

 

B

2.5

B2

8

B2

8

B2

8

B2

8

B3

9

B3

9

B3

9

B3

9

C

C1

10

C1

10

C1

10

C1

10

 

C

3.1

 

C2

11

C2

11

C2

11

C2

11

D

D

12

D

12

D

12

D

12

 

D

3.9

 

C

32

总位置值为各学科位置值之和,最小总位置值(不含优录)为7.3,最大总位置值为55.1。根据今年招生计划和全市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此表可能会作适当调整。例如:2008年某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为529分,其分数、等级及位置值如下:

 

 

科 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

体育

总(分/位置值)

原考分

112

105

103

111

79

19

529

对应等级

A+1

A+3

A+2

A+3

A

A

 

对应位置值

1

3

2

3

1.5

1.8

12.3

2009年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公布原始分数,公布成绩时以考生单科成绩等级和位置值呈现,同时全市将公布各科等级分数区间。

十五、学业成绩通过等级呈现后,考生如何申请复查考试成绩?

答:学业成绩通过等级呈现后,如考生发现自己某学科的等级位置值与自己平时的学习情况有较大差异,与自己估分所对应的等级不一致,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毕业学校将考生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相比较进行确认,学校在考生的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考办申请复查考试成绩。

复查考试成绩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市招考办安排专人进行。查卷是复查主观题(非选择题)是否有答题漏评、卷面总分漏记或错记以及卷面分录入是否有差错等,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

复查结果经市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公布,考生到所在区招考办查询结果。复查成绩有误的考生,由区招考办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原成绩通知单到市招考办换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单。

十六、关于各类优录加分如何转换成位置值?

答:根据优录政策,考生的优录加分通过一定的形式,转换成相应位置值,计录到考生的总位置值中。今年考生享受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1.6、减0.8、减0.4三种。同一毕业生优录不累计,只享受优录加分的单项最高值。考生优录加分按优录值呈现,即对不同的优录分数按一定比例转换成优录值,然后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位置值减去优录值,得到考生新的总位置值,以此参加录取排序。

例如某考生总位置值是12,若享受升学总位置值减0.8的优录政策。那么其学业考试总位置值减去0.8,即12-0.8=11.211.2是该生参加录取的总位置值。

十七、今年初中毕业生能享受哪些优录项目?与去年相比今年优录政策有何变化?

答:(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1.6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兄弟姐妹;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8参加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经全市评选认定的前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3、初中毕业年级获市“女生优胜奖”的学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4参加录取:

1、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经全市评选认定的第81名至50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市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少数民族子女。

4、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

与去年相比,今年优录政策中取消了“初中阶段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优录

十八、初中毕业生如何办理优录手续?

答:2009年中招的优录项目见《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优录手续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烈士子女、兄弟姐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1、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或家长持相关证件的原件(烈士证、军官证或部队证明材料、残疾军人证及户口本等)和复印件,到市民政局优抚处审核,市民政局优抚处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

2、考生或家长持相关的证件(原件、民政局已审核盖章的证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复审。

3、市教育局基教处将确定合格考生的名单交市招考办。市招考办将合格名单分区通知各区招考办。各区招考办根据名单采集信息。

市民政局优抚处地址:惠济路长航大酒店6468房间,联系电话:85764975

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江汉区常青路56号,联系电话:65608503

(二)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经全市评选认定的前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经全市评选认定的第81名至50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其资格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确定。市教育局基教处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分区给各区中教科,各区中教科将名单交区招考办,区招考办采集信息,市招考办复核。

(三)初中阶段市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1、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其获得的市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送区招考办审核并签字盖章,报市招考办。

2、市招考办将根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提供的名单进行复审。

此类考生仅指武汉市教育局组织的市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四)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毕业学校申请领取或在武汉招考办网站上下载(www.whzkb.cn)《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华侨、归侨、侨眷、台湾籍考生审批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2、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在“审核单位意见栏”签名盖章;

3、考生父亲或母亲单位签名盖章;

4、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凭华侨证、归侨证、侨眷证原件和户口到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办理审核手续,审核人签名、盖章。

5、其中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优录的考生,要将其父亲或母亲的高知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交各区招考办审核并签字盖章。

台湾籍考生凭台湾籍户口原件到台湾同胞联谊会确认其身份,再到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联络处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名。

以上各项优录审批表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考生或家长交毕业学校集中,由毕业学校交各区招考办,各区招考办在430日前交市招考办复审盖章,录入报名信息。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11楼,联系电话:8560585565681299633

台湾同胞联谊会地址:汉口鄱阳街咸安坊53号,联系电话:82825840

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地址: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7楼,联系电话:65692267

(五)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中考优录手续在各区办理,由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本辖区少数民族考生本人及家长民族成份情况进行审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的考生分别在汉阳区和洪山区民宗局办理)。有关手续如下:

1、领表、登记

属少数民族的考生,到毕业学校领取或在武汉招考办网站上下载(www.whzkb.cn)《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审批表》,考生如实填写,不得涂改,一式两份。

2、持有关证件到区民宗局审查

考生或家长须携带三项证件,即:家长(少数民族方)的户口本、身份证、考生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考生学籍所在辖区民宗局办理。

3、上交毕业学校

将审核确认的优录表交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统一上交所在区招考办,各区招考办在430日前交市招考办复审。

附:全市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地址及联系电话

江岸区民宗局

汉口六合路一号(汉口江边,区政府内)

82738792

江汉区民宗局

汉口新华下路15号(区政府内)

85481543

硚口区民宗局

硚口区沿河大道5180

83426052

83426192

汉阳区民宗局

芳草路17016

84468590

武昌区民宗局

武昌中山路307号(区政府内)

88936342

青山区民宗局

青山和平大道1538号(区政府内)

68865065

洪山区民宗局

洪山区珞狮路318号(区政府内)

87678215

蔡甸区民宗局

蔡甸区汉阳大街559号(区政府内)

84909511

江夏区民宗局

江夏纸坊复江道239

87015063

东西湖区民宗局

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路(区政府内)

83891898

汉南区民宗局

汉南纱帽正街55号(区政府内)

51485053

黄陂区民宗局

黄陂大道特1号(区政府内)

61005006

新洲区民宗局

邾城街红旗路9号(区政府内)

86922670

(六)农村初中毕业年级获市“女生优胜奖”的学生;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

符合初中毕业年级获市“女生优胜奖”条件的考生(仅限新城区、两个开发区、洪山区),其资格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确定。市教育局基教处分区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给各区中教科,各区中教科将合格名单交区招考办,区招考办采集信息,最后市招考办复核。

符合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条件的考生:

1、在毕业学校领取有关表格或在武汉招考办网站上下载(www.whzkb.cn),并填写相关内容。在审核单位意见栏中,毕业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名;

2、考生将此表连同考生的户口、相关证件原件交户口所在街乡镇计生办,街乡镇计生办按有关程序报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负责人签名盖章),审核后的表格返回街乡镇计生办,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盖章签名后的表格;

3、考生将盖章签名后的审批表连同考生户口、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交给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交各区招考办,区招考办在430前交市招考办复审。

优录的审核手续在报名前办理完毕,过时不予补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九、为什么要对初中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其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学科学习目标通过学业考试来检测,基础性发展目标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予以评定。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改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状,应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坚持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改变高中招生仅仅以分取人所造成的状况。

二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呈现?

答:综合素质的结果呈现:综合性评语加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评价为五个方面,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五个方面的等级不整合为一个结果等级。评价结果的等级分布要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实际水平,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等。

二十一、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2009年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录取中有着重要的作用:(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学业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条件。如在考生总位置值相同,语、数、英三科位置之和也相同的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等级数多者优先;(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向高中阶段学校推荐的资格条件。如分配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必须全为A;(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作为特长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

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就是为了改变单纯以分数选拔学生的做法,强调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使学生考试成绩与平时表现都成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这一改革举措,不仅是对沿用了几十年的中考招生制度的重大改革,其更深层意义在于,体现了一种崭新的教育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为不同潜能学生的发展提供条件。

二十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2009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高中录取标准除考试成绩以外,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前提条件和选择依据,同时实行分配生和特长生招生制度。努力做到招生考试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二十三、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后如何招生录取?

答: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招生录取以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的位置值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同时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志愿情况,按考生位置值排序,实施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按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的总位置值排序,总位置值小的考生排在总位置值大的考生前面;若总位置相同,看语、数、英三科位置值之和,三科位置值之和小者优先;若还相同,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高等级数多者优先;若还相同,学科高等级数多者优先;若还相同,按语、数、英单科顺序的位置值排序。经过以上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招录。

例如:

姓名

总位置值

语、数、英三科位置值之和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思想品德与历史

体育

备注

张学

17

10

5A

A2

A+2

A+3

A+3

A

A

1A+22A+31A2

2A

李生

17

10

5A

A1

A+3

A+3

A+3

A

A

3A+3

1A1

2A

张学与李生总位置值、三科位置值之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相同,此时再按学科高等级数高者优先来区别。因张学的学科等级中有一个A+2,而李生的学科等级低于张学,因此张学录取时优先考虑。假若在这一比较中两者高等级数仍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那么这一比较中因为李生的语文为A1,则李生优先。

二十四、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今年怎样招收分配生?今年分配生的政策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04]2号)指出:各地区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试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均衡发展。

2009年分配生政策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分配生的招生比例由以往招收分配生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指令性招生计划的20%增加到25%

2)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由有关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后公示。

3)被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分配生候选学生,在填报志愿时,第一批的指令计划必须与其所分配的学校一致,不能填报其他学校,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4)分配生必须参加中考。中考后,由各区教育局基(中)教科会同区招考办和各相关高中学校按已确定的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学生候选资格以及中考学业考试成绩的位置值划线预录。预录学生位置值不得超过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性”计划录取线下5个位置值。

5)分配生在提前批录取。没有被录取为分配生的学生,按照中招正常程序和考生志愿进行招录。

二十五、哪些学校进行网上招生试点,如何招生?

答:为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高中招生的多种形式,发现有突出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并使其进入优质高中学习,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和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今年继续进行网上招生工作试点。

华中师大一附中网上招生计划为80名,面向全市招生,含在该校市内招生总计划以内;武汉二中面向全市招生计划40名,含在该校招生总计划以内,武钢三中和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面向全市的网上招生计划均为25名,分别含在该校招生总计划以内。所有网上招生计划在《武汉中考》中公示。

以上四所学校的网上招生与“分配生”、“宏志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也不得组织入学文化考试,可统一时间组织面试,时间为426;新城区参加四所学校网上招生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影响填报本区高中学校的志愿。中心城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报参加网上招生学校的志愿,不得与其它学校交叉填报。四所学校在确定预录名单时,不能与“分配生”相冲突;不能与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相冲突;四所学校确定的名单不能相互冲突。被四所学校之一确定为网上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今年内中考,但要办理报名手续,由市招考办录入相应信息。具体办法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分配生”、“宏志生”、“网招生”、 “资格生”在招录中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被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分配生候选学生的注意事项,见问答的第二十四条。

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未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视为放弃其资格。申请“宏志生”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实行网上招生试验。网招生预录名单由学校确定,报市教育局批准,被确定为网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参加中考。

取得外校报名资格的学生,其招录办法见问答第二的第7点。

二十七、今年如何开展网上招生咨询宣传活动?

答:为有效地配合各招生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更全面、更周到的招生咨询服务,市招考办将在其网站(http://www.whzkb.cn)上举办中职类学校招生咨询宣传活动。考生可以打开市招考办网页,选择需了解的学校,在网上与学校对话。

通过网上咨询宣传活动,可以使招生宣传工作更加有序,管理手段更加有效和便利。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可以通过这一活动向考生展示自己的办学风采和学校特点。考生也可以不受时空限制了解众多学校的信息,进行比较,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学校。网上咨询活动将为学校与考生之间搭建更方便、更快捷、更直观的沟通桥梁,并让更多的考生通过互联网获取更多、更新、更全面的招生学校信息及相关政策措施内容。

中职类学校网上集中咨询的时间为:425515710815

二十八、高中学校怎样招收体艺特长生?

    答:高中学校招收的体艺特长生,其资格认定、招生范围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体艺特长生分为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体艺特长生的录取不得超过本批次资格线的4个位置值。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取得资格的体艺特长生,填报招收相应特长生的学校时,按特长生的优录政策录取。若取得体艺特长生资格,但填报志愿的学校无招收相应体艺特长生的计划,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特长生的资格,不享受其优录政策。

二十九、武汉市今年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有哪些?如何录取?

答:我市今年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有:武汉一中(田径、篮球)、武汉二中(田径、篮球)、武汉三中(田径)、武汉四中(田径、足球)、武汉六中(田径、篮球)、武汉十一中(田径)、武汉二十中(排球)、省实验中学(田径、乒乓球、篮球)、武汉中学(田径)、华师大一附中(田径、篮球)、武汉十四中(足球、田径)、武钢三中(篮球、田径)、汉铁高中(田径、篮球)、武汉十二中(足球、田径)、武汉十七中(田径)、武汉十九中(篮球)、武汉二十三中(田径)、钢城十四中(篮球)、武汉四十九中(田径)、武汉七中(排球)、武汉二十六中(篮球)、钢城四中(毽球、排球),蔡甸区一中(田径)等二十三所学校。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招收体育推荐生,按不超过一般公办普通高中资格线的6个位置值控制,以指令计划录取。

三十、武汉市今年对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有何优惠政策?

答:为落实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政策精神,今年在报考方法、招生录取和对贫困学生的支助等方面做了政策倾斜。

在报考方法方面,对有意选择中职类志愿的考生实行保护,第一志愿填报了职业学校的,提前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选择普高类志愿的考生,若未被普高录取,可直接录入职业学校。

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对中职类学校实行“三放”政策,即计划放开、录取条件放宽、录取时间放长,采取集中录取与注册录取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录取结束后,高中毕业生、往届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要求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的人员,市招考办在9-12月内每月一次办理注册录取手续。

为让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我省出台了《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资助对象是经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三十二、如何进一步规范保底校的录取?

答:为切实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各区(包括新城区)均要继续坚持至少安排一所对普通高中资格线上学生不执行“三限”计划的公办学校(保底校)以满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需求。

今年将进一步规范保底校的录取,在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结束时,将上了普高录取线,还未录取的所以考生一律先安排进保底校。

三十三、省级示范高中分校有哪几所?如何收费?

答:省级示范高中分校有以下几所,其收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学期.

学校名称

高中学费

住宿费

二中分校

5000

600/400

六中分校

5000

500

一中分校

5000

500

十一中分校

5000

 

三中四新分校

4500

 

实验中学分校

5000

300

武汉中学分校

5000

300

如何确保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答:2009年是武汉市教育局教育管理年,结合教育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首先做好各项政策规定的宣传。要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和家长了解中招改革的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市、区招考办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证各项规定的落实。

其次加强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市教育局和市招考办通过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评估监控制度等,杜绝腐败现象。(1)公示制度。2009年所有招生政策规定将提前向社会公示,坚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诚信制度。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确保命题、制卷的安全保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阅卷标准始终如一,登分准确,保证考试的公平;(3)监督制度。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普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并建立投诉机制。坚持分批录取的办法,净化录取场地,排除各种干扰,严格按政策、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按程序公正录取。

第三,规范招生秩序,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中学招生秩序有关规定的通知》和我市今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进一步完善阳光操作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一般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结果应由录取学校张榜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还可通过市招考办网站查询。武汉市招考办网址为:http://www.whzkb.cn

在招生工作中,全体工作人员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为考生、招生学校提供优质服务,坚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

附: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举例(举例未考虑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1:考生甲考试成绩总分为560分,其分数、等级、位置值如下:

学科    语文   数学   外语   科学   思想品德与历史   体育

原考分  109    110    108    122         77           34

等级    A+1    A+1    A+2    A+2         A            A

位置值   1      1      2      2         1.5          1.8

总位置值为9.3,该生可录某省级示范高中学校。

2:考生乙考试成绩总分为476分,其分数、等级、位置值如下:

学科    语文   数学   外语   科学   思想品德与历史   体育

原考分  103     105    79     78           79         32

等级    A+1     A+2    B1     B2           A           A

位置值   1       2     7      8           1.5         1.8

总位置值为21.3,若该生享受优录政策中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 1.6参加录取,则新位置值应为19.9,可录某省级示范高中学校。

3:考生丙考试成绩总分为437分,其分数、等级、位置值如下:

学科    语文   数学   外语   科学   思想品德与历史   体育

原考分   97     83     60     94         72           31

等级    A+1     B1     B3     A3         A            A

位置值   1      7      9      6         1.5           1.8

总位置值为26.3,若该生享受优录政策中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 0.4参加录取,则新位置值应为25.9,可录某市级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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