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招生考试网 >> 中考网 >> 全国中考 >> 辽宁中考 >> 文章正文
 
沈阳市2009年中招政策100问-报名
整理自: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09-5-11 10:35:55


一、报名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学校是如何分类的?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学校按照培养目标分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大类。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单独列录取批次)、职业高中(部分学校称为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等。

2.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普通高中教育按照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特别强调使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有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志向与愿望;具有民主与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自觉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具有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初步具有面向世界的开放意识。

3.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4.中等学校的学制及课程是怎样设置的?

  我市普通高中今年秋季将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新的课程结构分为三个层次,即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具体如下:

  (1)八个学习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2)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共计12—13个科目:

  语言与文学:语文、外语(英、日、俄等)

  数学:数学

  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科学: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技术: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

  (3)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相对独立的主题性设计,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学制三年,课程设置:必修、选修(选修一、选修二)。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必修学分(共计116学分)涉及每个领域的每个学科,内容为合格公民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选修学分Ⅰ: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满足学生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选修学分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满足学生特色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分为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文化基础课程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一般为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专业课程又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实习和综合实习。综合实习指毕业前的顶岗实习和必要的专业设置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学校还根据需要开设关于美育、现代科学技术以及人口、资源、环境、法制、管理等方面的选修课。

  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学制为三至四年,以三年为主。近几年,部分骨干普通中专试办了五年制高职班。国家教育部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计划的原则意见》中还提出:学校可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探索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允许成年学员和有实际需要的学生工学交替,适当延长学习期限或分阶段完成学业。

5.什么是指标到校招生?

  指标到校招生是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毕业生学校的招生办法。沈阳市2009年将省级重点高中(不含辽宁省实验中学、沈阳市第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公费生招生计划的70%作为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录取时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按考生成绩和所填报的指标到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转本区、县(市)统招。

6.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名额是怎么分配的?

  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名额的分配办法是:各省级重点高中分配给初中的指标到校生系数为各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计划数与本区、县(市)报考人数之比,各初中所得指标到校生名额为该校在本区、县(市)报考人数与指标到校生系数之积;在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所享受的名额为单独报考人数与指标到校生系数之积。

7.哪些考生享受指标到校生待遇?

  在校在籍且在本校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在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即东陵区、于洪区9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区符合到市内挂靠区招考办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政策上允许的学籍与户籍分离,回户籍所在区、县(市)报考的应届毕业生;户口在沈阳市而在外地就读的知青子女应届毕业生;在民办学校学习而需回户口所在区、县(市)报考的应届毕业生。

8.哪些考生不享受指标到校生待遇?

  往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外校借读的应届毕业生(政策上允许的借读生除外)和外地户口考生不享受指标到校生待遇。政策上允许的借读生是指:因家庭住房动迁(凭动迁证明)而到外区借读的应届毕业生;因父母出国或援藏等原因而借读的应届毕业生;户口、学籍已转入沈阳市而仍在外地就读的知青子女应届毕业生。上述3种情况均要经区、县(市)教育局批准。

9.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学校有哪几所?

  为更好地为空军飞行学院输送高素质的飞行学员,为祖国航空事业输送更多的合格人才,按照空军关于今后空军飞行学院招生主要面向早期培训基地的精神,2009年继续将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招生纳入中招工作。

  基地学校为沈阳市第三十六中学和沈阳市第一七零中学。招生计划详见《招生考试通讯》(2009年第6期)。

10.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的办学模式,教学与管理有哪些规定?

  基地学校的任务:按照空军飞行学员基本素质要求,科学合理地对预备班学生进行预备性培养和训练,为空军飞行学院输送高素质的飞行学员。

  基地学校的办学模式: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优势,采取文化课分散教学与专项军事文化技术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军事化管理。

  基地学校的教学管理:按照普通高中教学大纲要求开展教学工作,增设心理学必修课和飞行常识必修课。由骨干教师辅导预备班学生文化课、由懂教育学、心理学的专职教师做好预备班学生的心理品质教育。由体育教师承担预备班学生专项军事文化技术培训任务。卫生保健教师与招飞中心协作,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提高预备班每一名学生的身体素质。聘请空军方面有关人员做兼职辅导员,对预备班学生进行国防知识讲座。

  基地学校的课外教育活动:根据空军飞行学员应具备特殊素质的要求,利用课余时间和校外教育阵地进行各种军事训练,开展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生在校期间,以军事化训练为主,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训练,把学生锻炼成为具有军人气质、军人作风、军队纪律的准军人。

  基地学校的学生管理:学生在校期间一般统一食宿,统一行动,遵守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的有关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

  基地学校的其他规定: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学生毕业后与基地学校普通班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只面向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毕业生招生,不再招收其他高中毕业生。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学生毕业后参加普通高考,符合报考空军飞行学员条件的预备班毕业生,必须首选报空军飞行学院。未达到空军飞行学院录取条件的,参加高考录取。

11.报考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考生的报名条件

  一、自然条件

  (一)年龄: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即招收1992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生。

  (二)学籍:考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系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外语限英语)。

  (三)户口:考生必须是沈阳市的正式户口。

  二、身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高:必须在164-176厘米之间。

  2.体重:不低于50公斤。

  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Kpa/11.7Kpa(138/88mmHg)。

  4.视力:按空军C字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或按国际标准E字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2以上;或按对数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5.0以上。

  5.无色盲、色弱。

  (二)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能报名上站体检

  1.体质明显瘦弱和过度肥胖者(低于标准体重15%和超过标准体重20%)。

  2.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者。

  3.有口吃(结巴)者。

  4.耳聋、耳有流脓史和穿孔史者。

  5.有开颅、开胸手术史者。

  6.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7.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者;有哮喘或经常咳嗽者。

  8.患过脑膜炎、肾炎、结核病或七周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9.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10.有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或十三岁后有尿床现象者。

  11.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12.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3.牙齿明显发育不良,脱落齿超过三个以上,或反牙合(兜齿)者。

  14.明显斜视(对眼)者。

  三、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现实表现好,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

  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

  3.有流氓、偷盗、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

  4.有恋爱对象者。

  5.初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白,无重大问题。

  (三)报考态度:考生自愿,家长支持。

12.考生类别如何划分?

  考生类别是根据报名对象的户口性质和是否为当年毕业生划分的。户口性质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类;当年毕业的考生为应届生,非当年毕业的考生为往届生。考生类别分为:城镇应届生、城镇往届生、农村应届生、农村往届生简称为“城应”、“城往”、“农应”、“农往”。

13.如何编排准考证号?

  以每个区、县(市)为单位,将报考同一外语语种的两所以上毕业学校的考生原报名顺序打乱,实行校际间交叉,由计算机随机编排。

14.准考证号的含义?

  准考证号(简称考号)是由市招考办用计算机为每位中考考生编制的具有唯一性的代号,共9位数字,每位数字具体含义如下:

  左起第一、二位为区、县(市)代号:02和平、03沈河、04大东、05皇姑、06铁西、07浑南新区、棋盘山旅游开发区、11苏家屯、12东陵、13沈北新区、14于洪、22辽中、23康平、24法库、81新民、91用朝鲜语答卷的朝鲜族考生。

  左起第三位为应试的外语科语种代号:1英语、2日语、3俄语。

  左起第四、五、六、七位为考场序号:每个区、县(市)相同语种的考场号均从0001开始编起,是自然连续的。

  左起第八、九位为考场内考生序号(即座位号):每个考场按30名考生安排,座位号均从01编起至30。

15.考生电子档案的内容及用途

  电子档案由市、区(县、市)招考办、毕业生学校建立,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文化课考试成绩信息、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成绩信息、外语听力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信息、加分及照顾录取信息等。体育、艺术特优生的电子档案内容还包括专项素质测试信息。

16.考生纸档案的内容及用途

  应届毕业生纸档案由毕业生学校建立、封存,往届毕业生及外地回沈报名考生纸档案由区、县(市)招考办建立、封存。纸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沈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沈阳市初中生成长记实》、《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手册》、《体质健康评价登记表》、《沈阳市中小学生体格检查表》、《沈阳市2009年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加分及照顾录取的证明材料等。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纸档案,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17.报考师范学校有什么规定?

  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要进行面试,结论记载为“合格”、“不合格”。各专业还需进行考查或专业加试。

  普通师范专业进行音乐、美术素质方面的考查。

  英语专业考生须加试口语。

  学前教育专业加试音乐、美术、舞蹈。音乐加试音乐基础(听音、简谱视唱)和声乐(自选、无伴奏)分值为80分;美术加试组合静物素描(自带画具)、分值为60分;舞蹈加试舞蹈基本动作和舞蹈(民族舞、儿童舞、集体舞任选一项),分值为60分,三项成绩满分200分。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加试声乐(90分)、视唱练耳(60分)、舞蹈(50分),三项成绩满分200分。

  报考美术教育专业加试素描(120分)、色彩(80分),二项成绩满分200分。

  体育教育专业加试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和铅球,每项15分,四项成绩满分60分。

  各专业面试、考查、专业加试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完成,各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未得到面试、考查、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师范学校志愿。此外,报考师范学校须进行肝功化验。

18.普通中专艺术类专业有哪些,报考有什么规定

  普通中专艺术类专业主要有:装璜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工艺造型设计、织绣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表演、工艺绘画、工艺雕塑等。

  报考普通中专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内容主要是美术(如素描、色彩),服装表演专业还要求面试。

  此外需要加试的专业还有声乐及单独招生的艺术学校的杂技、舞蹈、群众艺术等,报考中专艺术专业考生加试内容,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

  未取得面试、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普通中专艺术类专业。专业加试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进行。

19.沈阳市中招便民服务有哪些措施?

  考生除了通过市、区、县(市)招考部门、招生学校及新闻媒体获知2009年沈阳市中招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外,为了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市招考办还特别设立了以下渠道方便考生咨询:

  印制了便民服务卡;

  开设了日常咨询电话:22700692,人工咨询热线:96789,语音信箱电话:16825001—16825100;

  录取期间设立咨询电话:22700975;

  考生还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进行查询,网址:www.syzsks.com

20.沈阳市招考办“六公开”内容

  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招考办法;公开查询成绩;公开录取结果。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9中国大学自然科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哲学20强
·2009中国大学医学50强
·2009中国大学文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社会科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农学50强
·2009中国大学历史学50强
·2009中国大学理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经济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教育学60强
·2009中国大学管理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工学100强
·2009年中国大学经济学100强高校名单
·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西藏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陕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甘肃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青海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宁夏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新疆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北京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天津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河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吉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内蒙古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山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辽宁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黑龙江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上海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江苏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浙江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安徽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福建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江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山东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河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湖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湖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广东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广西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名
·海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重庆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名
·四川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贵州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云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2009年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试
·2009年度江西省高校新增教育部控制高职高
·山西省2009年高职高专新增、改造、撤销专
·江苏民办高校名单
·上海市民办高校名单
·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名单
·吉林省民办高校名单
·辽宁省民办高校名单
·内蒙古民办高校名单
·山西省民办高校名单
·河北地区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全国各地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军事院校(对地方招生)排名榜前十名
·普通高校农业类院校名单网址
·普通高校政法类院校名单网址
·医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电子信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财经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
·中国校友会网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汇总
·2009中国高校富豪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政治家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长江学者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校友榜
·2009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科学贡献力排行榜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
·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强
·200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隆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