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石狮市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石光中学2017年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石光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芝华
常务副组长:蔡天津 王若兰
成 员:蔡仲兴 李宁采 胡永斌 陈发财 黄 忠 叶茂芬
(二)石光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监察组
组 长:乔胜利
副组长:许文稽
成 员:田陆树 黄少华 施文坛 蔡雄雄
(三) 举报电话:0595-83025616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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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体育类 |
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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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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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 |
篮球 |
啦啦操 |
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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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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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光中学 |
8(男)
6(女) |
7(男)4(女) |
4(女) |
3 |
3 |
35 |
三、报名条件
(一)体育类
1.基本条件:2017年石狮市学籍(以电子注册学籍为准)初中应届毕业生。体育特长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A级。
2.符合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石光中学体育特长生:
(1)田径项目:初中阶段在石狮市及以上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个人前6名。
(2)集体项目(篮球、啦啦操)获得石狮市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前6名的主力队员。
(3)报考项目相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为准)。
(4)个人运动技术和能力特别突出,但没有相应的比赛成绩的学生,由学籍学校或石光中学两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教师推荐(需盖上学校公章)(见附件2),经石光中学特长生领导组审查同意。
(二)艺术类
1.基本条件:2017年石狮市学籍(以电子注册学籍为准)初中应届毕业生。具有较好音乐或美术基础,并在校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
2.符合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石光中学艺术特长生:
(1)初中阶段在石狮市及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中获奖者。
(2)未参赛但成绩特别优秀者,由学籍学校或石光中学两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推荐(需盖上学校公章)(见附件2),经石光中学特长生领导组审查同意
四、报名、测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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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时间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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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
4月24日-4月26日 |
特长生在规定时间内于学籍所在的中学教务处报名,由就读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由就读校教务负责人登录报名。或直接到石光中学教务处现场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特长生填写《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上要贴上1寸近照)(见附件1)。没有相应比赛成绩的特长生另加填写《石光中学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推荐表》(推荐表上要贴上1寸近照)。另外上交1张1寸照片(用于贴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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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
特长生学籍所在的中学教务处对特长生《石光中学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表》;《石光中学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推荐表》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送交石光中学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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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
石光中学特长生招生领导组、监督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核、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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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
石光中学将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在石光中学校务公开栏公布;通知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市教育局中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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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测试 |
5月7日 |
上午8:00到石光中学经阳楼703领取准考证,8:30开始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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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结束后,成绩向考生公布,并在石光中学校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www.sssgzx.com)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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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 公示 |
5月7日 |
石光中学特长生招生领导组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并在《石光中学校务公示栏》、石光中学网站上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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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
石光中学填报《石狮市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初选花名册》,报送石狮市招生考试中心及石狮市教育局中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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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招生考试中心将本校初选名单在《石狮市教育信息网》公示。 |
五、专业测试办法
1、测试地点:石光中学
(1)体育类:校运动场
(2)艺术类:音乐:经阳楼二楼音乐教室
2、测试内容和分值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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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专业类别 |
招生
人数 |
测试内容与分值(总分100) |
测试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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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 |
田径 |
8(男)
6(女) |
1、100m(15分)
2、800m(15分)
3、立定跳远(10分)
4、专项测试(60分) |
由考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各考生的考试次序及内容,或组织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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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 |
7(男)
4(女) |
1、助跑摸高(16分)
2、折返跑测试方法(16分)
3、往返运球投篮(16+5分)
4、1分钟移动投篮(内线、外线可二选一)16+5分
5、全场(或半场)比赛(16分)
6、身高测试(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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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操 |
4(女) |
1、32个基本手位(25分)
2、校园课间套路示范(第二套)(25分)
3、纵叉或横叉(25分)
4、团身体跳(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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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声乐
舞蹈 |
3
3 |
1、歌曲两首(清唱)或舞蹈一曲(曲目自定) (65分)
2、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10分)
3、听音 (10分)
4、节奏模仿 (5分)
5、声乐类:加试器乐或舞蹈;舞蹈类:加试器乐或声乐(10分,自选器乐: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自选舞蹈一曲;声乐:自选歌曲一首) |
由考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各考生的考试次序及内容,考生现场完成,现场进行评分。伴奏带及乐器(除钢琴外)等自备。 |
3、评分标准:见附件3
六、录取办法
按照《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狮招考委【2017】5号文)文件执行。摘要如下:
(一)入围条件
录取为特长生者,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60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必须达到“良”或以上,中考总分必须达到该校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含50分)。
(二)录取办法
1.优先录取。学生符合特长生录取入围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学生除参加本学校的专业测试,可按学生获奖情况给予加分(见附件3),所加分数计入学生专业成绩总分参与录取,并享有优先录取本校特长生的资格:
(1)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美术现场比赛(不含作品赛)获泉州市级个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者;
(2)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泉州市级以上(含泉州市级)运动会获个人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以上学生必须参加石光中学学校的报名,报考类别及专业必须与提供的获奖证书类别及专业一致(学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未参加招生学校报名的,视为学生自愿放弃特长生的报考录取资格。
2.综合录取。学生参加本校专业测试,且符合特长生录取入围条件的学生,按考生特长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特长生综合分以6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特长生综合分=考生中考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6.5×60%。考生特长生综合分如并列,则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凡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体育类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达不到A级,艺术类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达不到“良”级,中考总分达不到招生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参加特长生招生学校报名者,一律不得录取为本校特长生。
七、本方案由石光中学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