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意见》(泰政发[2008]20号)和《泰安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泰教发[2008]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坚持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人才,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
基本原则: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操作;评价方法多元化和评价主体多元化;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力求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初中毕业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
二、实行“一考多取”、“一评二挂”的招生方式
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我局统一组织,实行“一考多取”、“一评二挂”。“一考多取”,是指各类学校(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采取使用同一套试题统一考试,按统一考试的成绩录取;考生在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各类学校中兼报,也可选报其中的一类;兼报的考生,首先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包括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学校的录取。“一评二挂”,是指在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和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将评估结果与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与招生录取挂钩。
泰安高新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由考生自愿选择报名参加泰山区或岱岳区组织的招生考试。
根据市委常委2003年8月30日第19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泰山民族中学高中部,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
未经我局批准,各县市区和高中段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具有高中段学校招生性质的考试、测试、筛选、截留学生等活动。未报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举办实验班。
三、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我局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下达县市区招生计划总数,县市区将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分配到所属每所高中段学校,统一面向全市公布。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表附后。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中职与普高招生计划统筹安排,保持合理的职、普招生比例。公办高中按国家“三限”(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政策确定择校生计划,以学校为单位计算,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并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县市区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在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中日常班的班额为50人。
2009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占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0%。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对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结果和合格毕业生人数,将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分配给所属的初中学校。对市直各高中学校,分别将招生计划总数的50%作为指标生,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
参加指标生分配的初中学校,必须是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教育厅注册的独立学校,并接受了教育部门进行的素质教育工作评估。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文化课考试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和生物九门学科,总分值为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分值各120分;物理、化学同场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物理分值70分、化学分值50分;政治、历史同场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政治、历史分值各50分;地理、生物同场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地理、生物分值各50分。
体育科目由初中阶段学生在校体育成绩和全市统一测试体育成绩两部分组成,共60分。2009年初中阶段学生在校体育成绩,采用2008-2009学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满分15分;根据《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泰教发[2007]61号),测试六个项目,即:身高标准体重(10%)、肺活量(20%)、1000米(女800米)(30%)、坐位体前屈(女仰卧起坐)(20%)和立定跳远(20%)。在学校体育成绩测试的有关要求另行发文。全市统一测试体育成绩满分45分,测试三个项目,即:台阶试验或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由考生任选其一);男子坐位体前屈和女子1分钟屈腿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或50米(由考生任选其一),每项满分15分。
实验能力测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满分30分。
信息技术借用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并以考生初中阶段的最高成绩折合记入录取总分,满分20分。
体育和实验能力测试由各县市区按我局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数学、英语两科试卷均分为Ⅰ、Ⅱ两卷,其中I卷为选择题,用答题卡答卷。英语含有听力测试,分值占该科总分值的20%。考数学时考生携带使用贴有“泰安市200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检测通过”、“山东省学生专用科学计算器”两种专用防伪标识的规定型号的学生专用科学计算器(按鲁教办字[2003]17号文件规定使用益生YS-183B或学优XY-240C型)。除数学外,考其它学科时,考生均不得携带任何型号的计算器进入考场。
五、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深化初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健康发展;有利于反映教与学的真实水平,便于择优选拔素质较高的新生。
(二)命题原则
1、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市教学实际进行命题,全面体现基础教育课改精神和要求。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加强试卷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使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之间和谐统一,力求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培养良好习惯打好基础。安排一定分值的地方课程内容。
2、试卷表述规范,问题明确,图形清晰,专业用语准确,答案避免出现歧义,杜绝人为编造、死记硬背、繁难偏旧、似是而非的偏题、怪题。试卷结构层次清楚,难易适度。适当控制客观题的题量,加强实验能力的考查,语文、英语加强学生应用语言能力的考查。试卷低、中、高三档难易比例恰当,初中各年级内容比例适度。试题均不超出课程标准,无复习资料的原题,使学生在考试中有展示特长和潜能的机会。
3、实验能力测试命题参照上述命题指导思想和依据,根据现行的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规定的学生分组实验,主要考核学生实验方案设计、仪器装配、实验现象观察、实验结果的分析与计算、实验报告的填写等。
六、考试日期和时间
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文化课定于6月11日、12日、13日三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11日(星期四) |
语文 8:30—10:30 |
英语 3:00—5:00 |
6月12日(星期五) |
数学 8:30—10:30 |
政治 历史3:00—4:30 |
6月13日(星期六) |
物理 化学8:30—10:30 |
地理 生物3:00—4:30 |
体育测试和实验能力测试在5月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办法另文通知。
七、组织报名
各县市区组织有关学校统一时间、地点,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5月4日—5日,5月5日下午5时止。各县市区要按照上述统一时间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地点为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其指定地点。
(二)报名资格与报名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只准许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客商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外地借读学生的报名,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同时兼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首先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初中非毕业班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报名前公布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并向我局备案。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在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招收规定范围以外的考生。考生必须在教育部门公布报名范围内报名。各县市区要严格把关,禁止考生异地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对有关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泰安高新区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的市直高中和岱岳区的泰安英雄山中学和泰安三中。凡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到泰山区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或由初中毕业学校到泰山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参加泰山区教育局组织的实验能力测试、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凡报考岱岳区泰安英雄山中学和泰安三中的考生,到岱岳区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或由初中毕业学校到岱岳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参加岱岳区教育局组织的实验能力、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试。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本人自主选报高中学校,不得限制学生只准报考某一所高中。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领导,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长是本区域内的第一责任人,初中校长是本校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中要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现象。凡经查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学生的报考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三)报名手续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初中毕业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外借读考生由个人直接到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其中,在外地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须持借读地学校以及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其它学校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报考学校报名,然后由招生学校在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持考生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档案卡、信息卡,确认报名资格合格,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泰价费发〔1998〕81号、泰价费发〔1998〕232号文件执行。各县市区要于6月1日前将应缴款项上缴我局,凭汇款凭证领取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试题,如因未及时上缴款贻误组织考试的,责任自负。
各县市区要对照初中学生学籍信息数据库,对报名数据进行认真审查,规范各项数据,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报名工作结束以及高一新生入校后,学生姓名等重要信息一律不予更改。
(四)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设置四个志愿,每个志愿只准填写一所高中:
第一志愿为计划内指标生志愿;
第二志愿为计划内统招生志愿;
第三志愿为公办高中“择校生”志愿;
第四志愿为有关学校志愿。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志愿填报方案,确定每一志愿的高中学校名单,于5月20日前报我局同意后实施。
泰山民族中学高中部,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少数民族考生可在户口所在县市区参照上述填报志愿方案报名,也可直接填报泰山民族中学高中部一个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学校的志愿设置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在泰安一中、泰安二中、泰山中学、泰安长城中学、泰山现代中学、泰山外国语学校和泰安一中西校区7所中任意选报一所学校,第一和第二志愿可以不相同。第三志愿按公办高中“择校生”政策录取,考生在泰安一中、泰安二中、泰山中学中任意选报一所学校,但必须与第二志愿的学校相同。第四志愿在长城中学、泰山现代中学、泰山外国语学校和泰安一中西校中任意选报一所学校。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志愿,可以少报,但在每个志愿中都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填满四个志愿的考生如未被录取,可根据本人意愿参加未录满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的录取。2009年,泰安长城中学招生计划全部为计划内招生,不再招收“择校生”。
(五)志愿填写
考生志愿一律由本人确定并填写,考生档案卡和信息卡一律由学生本人签字。为防止干扰,全市统一印制《考生志愿卡》,填报时间统一安排在最后一门文化课考试结束后进行(即6月13日下午4:30以后),由考生本人涂卡。考生涂卡结束后,由考点负责清点验收,交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集中采集和管理。考生志愿填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为防止考生填写错误,各县市区可预先发放与正式志愿卡一致的预备卡,在正式涂卡时仿照填涂。
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全体初中毕业学生和学生家长,初中学校要积极正面指导考生选报志愿。任何部门和个人(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强迫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考场监考员不得限制、干扰考生填报志愿。设有初中的高中学校(含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改制学校),不得强行要求本校初中毕业生只限报考本校。凡违反规定乱许诺、乱拉生源的,一经查实,对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八、试题的印制、运送与保管
1、试题印制。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试题由市招生办统一征订、监印,并会同基教科共同分发。
2、试题试卷运送。各县市区试题由县市区招办,凭收款票据到市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试题并负责保管。试题领取必须派专人专车,运送试题要用密封车,由三人以上押运,一名公安人员护运。领取的试题必须入箱落锁贴上封条,保管员负责保管试题箱钥匙并乘监护车,护运人员要乘运题车。任何情况下,试题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考点领取试题时间为每科考前两小时,每科考试结束,考点应立即将试卷收齐,送县市区招生办保管。试题和试卷均不得在考点过夜。各科客观试卷随普通中专所有试卷一并送交市招生办指定地点。
3、试题试卷保管。县市区招办对试题和试卷必须妥善保管,存放试题试卷的保密室必须有三名以上专人(其中一名必须是公安人员)日夜看管,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都不得少于三人。看管人员不得拿保险柜的钥匙。要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严格备用试题启用手续。试题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鼠等工作。
九、考试的组织工作
1、考点设置。考点必须设在县市区政府驻地条件好的学校或县市区直属学校。未经我局批准,不准私自设立分考点。中考期间各县市区不得安排由初中毕业生参加的其它任何考试。
2、考点管理。每个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3人,下设考务、保卫、宣传、医疗等若干工作小组。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协助主考共同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实施工作。
十、阅卷、统计和录取
1、阅卷、统计。我局负责全市所有考生的阅卷、统计工作,统一时间、地点集中办理,考试结束后由县市区教育局把试卷送往指定地点。市招生办将考生总成绩合成后送基教科,由基教科向局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向考生发布。
2、录取工作。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在我局组织下统一进行,在指定的统一时间、地点,统一实施。我局负责所属高中学校的录取,各县市区分别制定本地的录取工作方案,报我局同意后。未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未经我局统一录取的考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具体录取工作将另行文规定。
全市普通中专、市直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录取工作由我局负责,各县市区分别负责所属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录取工作。
根据鲁政办发[2003]96号文关于“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受完义务教育的,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发给相应的义务教育证书。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录取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流入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的规定,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当地考生享受同样的政策,不另外收取费用。
十一、艺体特长生的招生与录取
各县市区可在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内安排一定的比例招生艺体特长生,但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艺体特长生分音乐、体育、美术三类,专业成绩测试由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
报考市直高中的艺体特长生,由我局负责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艺体特长生资格。取得资格的考生在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时,在考生档案卡和报名卡的相关栏目中予以注明,与普通类考生同时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成绩公布后,按体育、美术、音乐三类,划定特长生文化课成绩资格线,对在文化课成绩资格线以上的特长生,根据各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按专项(或单项)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体特长生招生纳入统招生计划,在统招生志愿内提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其报考志愿参加普通类考生的录取。
十二、特殊考生加分
特殊考生在高中段学校录取时给予加分。
特殊考生包括:烈士子女,市级优秀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港澳台籍青年和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大赛,取得规定等级奖项的学生。
1、烈士子女总分加20分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籍青年总分加10分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受市级表彰的优秀学生总分加8分录取。
2、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需填写《泰安市普通高中招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登记表》,由乡镇人民政府、矿业集团签署意见,并经县市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一律加10分录取。具体审核认定工作,按泰计育字〔2001〕20号《关于做好农村独生子女高中段学校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总分加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总分加20分录取。具体审核认定工作,按市民政局、市教育局、泰安军分区政治部《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执行。
4、初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取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的总分加5分录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加8分录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的总分加15分录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加20分录取。
以上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凡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1、做好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工作是分配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基础,各县市区要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泰教发[2008]13号)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2009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估细则和实施方案。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大重点指标的评估权重,以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办学行为。凡因违反规定受到处罚的学校,要给予评价成绩降分处理并适当削减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
2、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与高中段学校挂钩制度,评为D等第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年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凡报名指标生志愿的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必须达到B等第及其以上,否则,没有指标生的报名资格,不得报名。各县市区要根据《泰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泰教发[2007]22号),做好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指导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公平、公开,A、B、C、D四个等第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对评定为A等第的学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初中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并于每年5月初完成。各初中学校对现有各年级在校学生都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分学期和学年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评价档案要客观、全面、详细,能区分不同特点的学生,严禁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简单、粗放式的评语,为今后几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打下基础。
十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桑新华同志任组长,张伟、成坤志、高峰、朱树椿、张志俭、刘应新、张传峰同志任副组长,基教科、职成教科、计财科、纪委、招生办、基教研室、体卫艺教研室、条装办、自考办等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基教科。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安排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和工作,按工作程序和统一时间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万无一失。要认真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对当地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经我局批准后进行处理。
2、明确职责分工。我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全市非客观试卷的保密、阅卷、成绩统计,普通高中的计划分配、考试,全市普通高中的统一录取以及我局直属高中的录取组织工作;职成教科负责职业中专(高中)、成人(职工)中专的计划分配、考试和录取组织工作;招办负责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和试题的征订、印制(监印)、分发、保密,客观题阅卷、总成绩合成及普通中专的考试和录取工作;基础教研室负责命题、试题校版和非客观题的阅卷工作;体卫艺教研室负责体育测试、报考我局直属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的专业测试和资格认定工作;条装办负责理化生实验能力测试工作;自考办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及其成绩认定工作。
实验能力测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特殊考生政策加分等,由县市区教育局各分管科室严格审核,按照统一的数据库结构格式(附后)合成后,以光盘和书面(加盖公章)两种形式,由主管科室报市招办。同时,县市区教育局各分管科室分别上报我局对口科室一份,由我局各对口科室与市招办进行审核校对。各县市区要认真审查考生信息,上报的软盘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各项信息数据,要与报名信息库完全一致。
3、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行为规定的意见》(泰教发〔2009〕18号)精神,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和客观、透明。严肃考风考纪是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强化考场管理和考纪教育,根据考试出现的新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违纪作弊行为。各级教育部门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各有关科室和学校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对违反考试纪律者,要坚决查处。
4、强化信息管理。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我局《关于切实加强中考信息管理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紧急通知》(泰教发电[2008]21号)精神,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所属各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高中的情况等中考信息,不得用高中段学校招生考成绩对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对初中学校进行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表彰奖励等。成绩发布后,要做到不统计、不汇总、不宣传、不排名等。
5、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各县市区要本着“三教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对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统筹调控力度,认真落实各类学校的招生任务,要把我局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作为一项硬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社会涉及面广、影响大,各县市区和各学校都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将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学校、师生和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
一、泰安市200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泰安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三、泰安市2009年职业中专招生计划
四、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卡
五、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记表
六、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登记表
七、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考生登记表
八、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准考证(式样)
九、泰安市高中段招生体育、实验能力、信息技术成绩、特殊考生加分数据库结构说明
十、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桑新华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伟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坤志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高 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树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志俭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刘应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传峰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徐炳伦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杜 平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王传民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赵学利 市教育局纪检副书记
宋有祥 市招生办主任
阚兆成 市基教研室主任
程 航 市体卫艺教研室主任
宗西波 市条装办主任
于文泰 市自考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
附二:
泰安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 |
其中计划内招生计划 |
择校生
计划 |
招生
范围 |
班数 |
人数 |
小计 |
指标生 |
统招生 |
泰山区合计 |
4 |
150 |
150 |
75 |
75 |
|
全市少数民族考生 |
泰山民族中学 |
4 |
150 |
150 |
75 |
75 |
|
岱岳区合计 |
54 |
2700 |
1890 |
1260 |
540 |
810 |
岱岳区 |
英雄山中学 |
18 |
900 |
630 |
450 |
180 |
270 |
泰安三中 |
14 |
700 |
490 |
350 |
140 |
210 |
泰安十九中 |
14 |
700 |
490 |
350 |
140 |
210 |
泰安四中 |
6 |
300 |
210 |
150 |
60 |
90 |
泰安五中 |
2 |
100 |
70 |
50 |
20 |
30 |
新泰市合计 |
92 |
4600 |
3220 |
2300 |
920 |
1380 |
新泰市 |
新泰一中 |
56 |
2800 |
1960 |
1400 |
560 |
840 |
新汶中学 |
14 |
700 |
490 |
350 |
140 |
210 |
新泰二中 |
14 |
700 |
490 |
350 |
140 |
210 |
新泰汶城中学 |
8 |
400 |
280 |
200 |
80 |
120 |
肥城市合计 |
43 |
2150 |
1548 |
1075 |
473 |
602 |
肥城市 |
肥城一中 |
11 |
550 |
396 |
275 |
121 |
154 |
泰西中学 |
11 |
550 |
396 |
275 |
121 |
154 |
肥城六中 |
11 |
550 |
396 |
275 |
121 |
154 |
肥城二中 |
4 |
200 |
144 |
100 |
44 |
56 |
肥城三中 |
4 |
200 |
144 |
100 |
44 |
56 |
肥矿中学 |
2 |
100 |
72 |
50 |
22 |
28 |
宁阳县合计 |
40 |
2000 |
1400 |
1000 |
400 |
600 |
宁阳县 |
宁阳一中 |
14 |
700 |
490 |
350 |
140 |
210 |
宁阳二中 |
8 |
400 |
280 |
200 |
80 |
120 |
宁阳四中 |
10 |
500 |
350 |
250 |
100 |
150 |
宁阳实验高中 |
8 |
400 |
280 |
200 |
80 |
120 |
东平县合计 |
60 |
3000 |
2130 |
1500 |
630 |
870 |
东平县 |
东平高级中学 |
20 |
1000 |
700 |
500 |
200 |
300 |
东平明湖中学 |
32 |
1600 |
1120 |
800 |
320 |
480 |
东平一中 |
6 |
300 |
210 |
150 |
60 |
90 |
东平艺术中学 |
2 |
100 |
100 |
50 |
50 |
|
注:1、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中“指标生”栏人数为分配指标生的最少人数。
2、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中“择校生计划”栏人数为各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最多人数,各县市区、各学校可根据有关政策和报名人数下调,但择校生最多不得超过实际招生总数的30%。
2、市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 |
其中计划内招生计划 |
择校生计划 |
招生
范围 |
班数 |
人数 |
小计 |
指标生 |
统招生 |
泰安一中 |
18 |
900 |
630 |
450 |
180(含艺体特长生45人) |
270 |
泰山区 |
泰安二中 |
18 |
900 |
630 |
450 |
180(含艺体特长生45人) |
270 |
泰山区 |
泰山中学 |
15 |
750 |
525 |
375 |
150(含艺体特长生36人) |
225 |
泰山区 |
泰安长城中学 |
12 |
600 |
600 |
300 |
300(含艺体特长生40人) |
|
泰山区 |
泰山现代中学 |
8 |
400 |
400 |
200 |
200(含艺体特长生66人) |
|
根据市政府[2001]64号文件,完成泰山区招生计划后,可在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内面向全市招收落榜生,录取未被其它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 |
泰山外国语学校 |
6 |
300 |
300 |
150 |
150(含艺体特长生85人) |
|
泰安一中
西校区 |
5 |
250 |
250 |
125 |
125(含艺体特长生50人) |
|
注:根据市政府[2001]64号文件,泰山现代中学、泰山外国语学校、泰安一中西校完成泰山区招生任务后,若招生计划未满,可在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内面向全市招收落榜生,录取未被县市区高中录取的考生。
附件三:
泰安市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单位 |
招生学校名称 |
招生数 |
|
泰山区 |
泰山第一职业中专 |
300 |
|
岱岳区 |
岱岳区职业中专 |
700 |
|
岱岳区第二职业中专 |
300 |
|
岱岳区第三职业中专 |
350 |
|
岱岳区成人中专 |
300 |
|
泰山职工中专 |
150 |
|
新泰市 |
新泰市职业中专 |
2600 |
|
新泰市青云职业中专 |
500 |
|
新矿集团技工学校 |
1000 |
|
肥城市 |
肥城市第一职业中专(肥城市技工学校) |
485 |
|
肥城市职业中专 |
300 |
|
肥城市第二职业中专 |
200 |
|
肥矿集团技工学校 |
900 |
|
肥城市乡镇企业职工中专 |
50 |
|
肥城市商业学校 |
50 |
|
宁阳县 |
宁阳县职教中心 |
2000 |
|
东平县 |
东平县职业中专 |
2000 |
|
东平县技工学校 |
350 |
|
市直学校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
400 |
|
泰安卫生学校 |
4500 |
|
泰安艺术学校 |
430 |
|
泰安体育学校 |
130 |
|
省外贸职业中专 |
600 |
|
泰山科技专修学院 |
200 |
|
山东中医药高级技校 |
2000 |
|
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 |
2100 |
|
合计 |
22895 |
附件四:
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卡
县(市、区) 初中毕业学校 准考证号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
民 族 |
|
是否团员 |
|
户口类别 |
|
父亲姓名 |
|
父亲工作单位 |
|
母亲姓名 |
|
母亲工作单位 |
|
考生家庭细地址 |
|
考生有何特长 |
|
身体健康状况 |
身高 |
(cm) |
即往
病史 |
|
受过何种奖励 |
|
视力 |
左 |
|
右 |
|
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
|
特殊考生类别 |
|
班主任意见 |
年 月 日 |
初中毕业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附件五:
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记表
县(市、区) 初中毕业学校 准考证号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
民族 |
|
是否团员 |
|
父母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父亲 |
|
|
|
母亲 |
|
|
|
家庭详细地址 |
|
是何类特殊考生
(特殊考生指:(1)烈士子女,市级优秀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港澳台籍青年和农村户口独生子女;(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3)初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取得规定等级奖项的学生。) |
|
县市区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县市区
教育局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市教育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
|
|
|
|
|
|
|
附件六:
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登记表
县(市、区) 初中毕业学校 准考证号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
出生年月 |
|
是否团员 |
|
父亲姓名 |
|
母亲姓名 |
|
家庭详细地址 |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意 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
县市区人口与
计划生育局
意 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
|
|
|
|
|
|
|
|
|
注:本表只有符合《关于做好农村独生子女高中段学校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泰计育字〔2001〕20号)规定的考生才能填写,考生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意见栏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无效。
附件七:
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考生登记表
县(市、区) 初中毕业学校 准考证号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
民族 |
|
是否团员 |
|
父亲姓名 |
|
母亲姓名 |
|
优抚对象类别 |
|
家庭详细地址 |
|
县市区民政局意见 |
县市区人武部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
|
|
|
|
|
|
|
|
注:1、优抚对象类别指: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其资格由县市区民政局审核;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其资格由县市区人武部审核。
2、本表县市区民政局、人武部意见栏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无效。
3、此表填好,由县市区民政局、人武部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由考生交所在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统一报县市区教育局。
附件八:
泰安市200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准考证(式样)
(正面)


附件九:
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体育、实验能力、信息成绩、特殊考生加分数据库结构说明
2009年,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体育、实验能力、信息技术成绩、特殊考生加分,各县市区要统一使用以下数据结构,并以光盘和书面两种形式上报。
一、数据库名称为:
zkjf+县市区代码.dbf。
二、数据库结构:
字段名称 字段含义 类型 长度
1、zkzh 准考证号 字符型 10
2、xm 姓名 字符型 8
3、xb 性别 字符型 2
4、xxjscj 信息技术成绩 数值型 2
5、syjncj 实验技能成绩 数值型 2
6、tycscj 体育测试成绩 数值型 2
7、tsksjf 特殊考生加分 数值型 2
8、zhszpd 综合素质等第 字符型 2
三、其它要求:
各县市区务必在6月20日前,以光盘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市招办,书面成绩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十:
泰安市200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日程表
时 间 |
内 容 |
责任单位 |
3月下旬 |
拟定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和初中学业考试工作意见 |
市教育局基教科等 |
4月上旬 |
布置考试工作,下达招生计划 |
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教科、招办、体卫艺室 |
5月4—5日 |
报名及应届生资格审查 |
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招办 |
5月10日前 |
完成考场编排、准考证打印,报送报名数据 |
市教育局基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
5月底前 |
体育测试 |
市体卫艺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
5月底前 |
实验能力测试 |
市条装办、各县市区教育局 |
5月20日 |
报送特殊考生登记表 |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 |
6月3日前 |
考试命题 |
市基教教研室 |
6月7日 |
试题印制 |
市招办 |
6月9日 |
考区领取试题,市向考区派遣考试巡视员 |
市教育局基教科、招办,县市区招办 |
6月11—14日 |
考试 |
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教科、招办,各县市区教育局 |
6月15—26日 |
阅卷与成绩统计 |
市教育局基教科、基教研室、招办 |
6月20前 |
报送体育和实验能力测试成绩、信息技术和特别考生加分名单 |
市体卫艺室、条装办、自考办,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 |
6月27—30日 |
成绩合成 |
市教育局基教科、招办 |
7月4日前 |
公布考生成绩 |
市教育局基教科、招办及各县市区教育局 |
7月中上旬 |
普通高中统一录取 |
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教科、招办及各县市区教育局 |
7月下旬 |
公布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名单 |
市教育局基教科、县市区教育局 |
基教科
200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