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鼓励各中职学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招足生源,完成计划。
(二)报名与考试:中职招生由中职学校单独组织实施,报名与考试同普通高中“两考合一”同时进行。
(三)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中考结束后由教育局职成教科组织考生填报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志愿,按中考成绩进行预录取,并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
(四)“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的招生。“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的招生以县为主,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跨县(市、区)报名就读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由县教育局职成教科组织,并于7月5日前向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上送考生志愿表。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于7月上旬组织进行。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中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有关中职招生政策,宣传中职学校改革和发展成果,宣传中职助学免学费的有关政策,宣传我县历年参加高职(单考单招、自主招生)考试的成绩,让社会、考生和家长更多地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学校,吸引更多的学生就读中等职校,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六)整顿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对外地学校的招生管理,未经县教育局同意,外地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一律不得在我县通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等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禁止所有在我县招生的职业学校以虚假不实宣传、任意许诺、支付或变相支付“招生费”等违规违纪行为招生。对利用不正当手段招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要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七)填报新生入学名册。各中职学校招收的新生,在9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填报《2017年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名册》(含电子文档),作为县教育局审核中职毕业生和市教育局毕业证书验印的依据。
五、加强领导,大力宣传,严肃招生纪律
中考与高中招生规模大,时间紧,涉及面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县教育局将把中考与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通过“玉环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坚持统一管理,统一录取,防止各自为政、互抢生源等现象出现。要依法治考,严肃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取信于社会。
附件:
1.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玉环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2.玉环县初级中学学校代码表
3.2017年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分与中考体育成绩换算表
4.玉环县初中升高中考生获奖加分登记表
5.玉环县革命烈士、革命伤残军人、驻玉部队军人、归侨华侨子女以及少数民族、台湾省籍考生初中升高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