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中学: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根据台教〔2016〕214号《台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三门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三门户籍的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本县户籍,在县外初中毕业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非三门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须在我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完整学籍并就读至毕业。
报考职业高中者不受此列条件限制。
4.符合台市委办发〔2012〕25号文件规定且在台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下同)在校生、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3月13日至1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要求,以学校为单位设立中考报名点。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和在外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分别到原毕业学校和户籍地学校报名考试,报名时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凭毕业生证明和户籍证明;往届初中毕业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三门户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还需提供上述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还须交验《非三门户籍考生在三门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1),该表经核验后,由报名点交县招生办留存。
各报名点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文化程度、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要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3.报名程序
(1)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为县代码(85);第三、四位为报名点号;第五至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顺序号一律按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先后顺序从001号起由小到大编排,不编重号,原则上不留空号。
(2)报名点编好报名序号并进行电子摄像,照片以报名序号命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三门县2017年中考报名信息输入表》(填表说明)要求,准确输入信息。报名点打印核对单让考生进行核对确认后并签字负责。
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考生65元。
(3)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报名时都必须选填志愿,设立第一批、第二批志愿,录取时志愿优先。第一批重点普通高中志愿可选报01-三门中学;第二批其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可选报02-三门第二高级中学、03-职业中专(本科预科班)、04-亭旁中学、05-尚义中学)等四所中学的一个至三个志愿。三门职业中专教育集团招收初中毕业生不进行志愿填报,由考生自行去学校报名,学校自主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应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学习情况慎重考虑,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字负责。志愿栏中的志愿均填招生学校代码。
愿读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在志愿栏对应的小方框内打“√”
(4)中考报名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有报名序号和考生姓名的花名册送到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核。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填写优惠加分登记表,5月19日前由报名点统一上交优惠加分登记表、有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1份到县招办。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科 目
时 间 6月13日
(星期二) 6月14日
(星期三) 6月15日
(星期四)
上 午 语 文
(9:00-11:00) 数 学
(9:00-11:00) 英 语
(含听力)
(9:00-10:40)
下 午 科 学
(2:30-4: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2:30-4:10) /
2.考试命题:由台州市教研室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研室编制的《2017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命题。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整体难度系数控制在0.7左右。
3.考试形式与要求: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科目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所带资料限于纸质),其他学科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
各学科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4.考点安排
三门初级中学考点:三门初级中学、沙柳中学报名点考生;
城关中学考点:城关中学报名点考生;
海游中学考点:海游中学报名点考生;
南山中学考点:南山中学报名点考生;
珠岙中学考点:珠岙中学、高枧中学报名点考生;
亭旁中学考点:亭旁中学报名点考生;
六敖中学考点:六敖中学报名点考生;
健跳中学考点:健跳中学报名点考生;
沿江中学考点:沿江中学、沿赤中学报名点考生;
花桥中学考点:花桥中学报名点考生;
小雄中学考点:小雄中学、泗淋中学报名点考生;
5.体育考试
(1)2017年体育考试采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与学生耐力素质、力量素质和运动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满分为40分。具体项目见下表。
考试类别 考 试 项 目 备 注
体质类(10分) 身高体重比、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
耐力素质类
(10分) 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力量素质类
(10分) 掷实心球(2公斤)、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考生选考一项
运动技能类
(10分) 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足球运球 考生选考一项
其中,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比、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考试标准按10分、9分、8分、7分、6分、4分六档记分(体质健康标准考试原始分与分档成绩换算办法见下表)。
体质健康标准考试原始分(按教育部最新标准,四项累计,满分为70分) 60-70分 50-59分 40-49分 30-39分 20-29分 19分
以下
(须参加完四个项目)
换算后的计入中考成绩的分数 10 9 8 7 6 4
耐力素质类,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规定为长跑。长跑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力量素质类,由考生从掷实心球(2公斤)、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中选考一项。
运动技能类,考生须在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足球运球三个项目中自选一个项目考试。
考试要求见附件2,评分表见附件3。各校应积极放开选考项目,防止体育课程的应试化倾向,促进学生多样化发展。
(2)体育考试免考:已领取残疾证的残疾考生,未修体育课又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考试成绩总分记32分;因身体原因,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体育考试成绩总分记28分。
(3)考试时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4)考点设置与考试项目:体质健康标准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提前将考试安排上报县教育局,教育局派人员到场巡视。考生体质健康原始成绩(一份电子成绩、一份纸质成绩,纸质成绩需要校长签名并每页加盖公章)于5月1日前上交县招生办存档备案。学生耐力素质、力量素质和运动技能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实施办法另定。
(5)各中学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家长发一封信,告知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也要组织班主任和校医逐一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及时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办理免试手续,避免发生意外。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报名点赴考的方案须报教育局安全科批准。
(6)要强化体育考试的严肃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质健康标准考试所使用的仪器须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体育考试的成绩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查实的要重新进行公开测试;在考试中有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的取消体育考试成绩。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83322778。
(7)从2018年开始,体育考试项目分四类: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共九项(总分40分)。
考试类别 第一项 第二项 第三项 第四项 备 注
耐力类
(10分) 1000米跑(男生)
800米跑(女生) 必考项目
力量类
(10分) 掷实心球
(2公斤)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8年3月组织考生随机各抽取一项。
跳跃类
(10分) 立定跳远 1分钟跳绳
技能类
(10分) 篮球运球投篮 排球垫球 足球绕杆运球 100米游泳 学生自选一项
6.评卷:学科考试实施网上阅卷。阅卷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由县教育局实施,组织招生办、教研室、信息中心和教师评卷,做好保密工作,并认真组织好试卷的扫描和批阅、数据传送和备份,做好纸质试卷的保管和留档工作,严防试卷的丢失、泄密和舞弊事件发生。
7.考试成绩呈现: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占20%,B、C、D各占25%,E等控制在5%以内。对E等考生,各地须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补考。
8.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台教基〔2006〕260号文件执行。
9.试卷保密安全:试卷(包括备用卷、副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县招生办及各考点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按“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上严格保密保卫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10.副题启用: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等工作参照《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相应的条款执行。考试时间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确定,并负责提供副题、相应答案及评分参考。
四、高中招生
具体办法见《2017年三门县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附件4)、《2017年三门县职高招生实施方案(含“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的招生)》(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面向我县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执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2016年招生办法的通知》(台教招〔2016〕5号)。
五、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详见《三门县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附件6),对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经认定后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予以加分。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教学〔2014〕17号)关于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精神,从2018年起,统一取消特长类、竞赛类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
六、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中考与高中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必须高度重视。中考规模大,时间紧,涉及千家万户。各级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和规定,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格规范高中招生行为,高中招生要坚持统一管理,统一录取,防止各自为政,互抢生源等现象出现。要依法治考,严肃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以取信于社会。
附件:
1.非三门户籍考生在三门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2.台州市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要求
3.台州市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评分表
4. 2017年三门县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5. 2017年三门县职高招生实施方案(含“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的招生)
6. 三门县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1:
非三门户籍考生在三门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姓 名 初中学籍辅号 照片(1寸)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
签发机关
户籍
所在地 (按身份证住址填写)
学习经历证明(所在初中填写) 1.该学生经 (招生渠道)进入我校。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转学学生在此如实填写当时中学名称,非转学生填写“我校”,下同)初一年级就读。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初二年级就读。
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初三年级就读。
特此证明。
学校负责人(签名)
(中学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台州市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要求
一、耐力素质
(一)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场地器材:2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考前须准确丈量。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当每组跑完全程即召回考试学生,宣布所跑成绩。20人一组,不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
(二)游泳
场地器材:25米以上长标准游泳池一个,水质干净符合规定。泳道若干,标志物、救生圈(板)等。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游完100米。考生须着游泳衣、裤,以不透明深色为宜。出发姿势一律为水中单手攀池壁,听到“各就位-开始”的信号后(同时计时)出发,泳姿不限,但各自须在规定的泳道中划水行进,途中不得停顿(不得脚踩池底或手扶池壁、泳道线等)。转身时,允许考生使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池壁,可以水下转身后,用脚蹬池壁,连续游进。
二、力量素质
(一) 掷实心球
场地器材:专用电子实心球考试仪;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实心球、抹布等。
考试规则:每人试掷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丈量以球着地点后沿投掷线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在投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须双手持球在头顶的正后上方,原地向前过头顶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或跳一步,但不得踩线和超线。
(二) 引体向上(男生)
场地器材:高单杠(单杠高度,以考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须有垫子或沙坑及相关的安全设施。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记录有效引体次数。考试中,裁判应明确宣报考生引体的有效累计次数。考试时,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接着回复到开始姿势后继续引体,按此方式反复进行。
(三) 仰卧起坐(女生)
场地器材:体操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秒表等。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记取一分钟内完成的有效次数。考试时,裁判应宣报考生有效完成的累计次数。考试时,仰卧于垫上,两腿屈膝稍分开,大小腿屈成90度,两手指交叉紧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两踝关节处(不得施加任何外力帮助)。起坐时,收腹抬上体前屈,以两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继续仰卧至两肩触垫,接着做下一次动作。
(四)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专用电子立定跳远考试仪。
考试规则: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脚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续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
(五)跳绳
场地器材:干净、平整场地(篮、排球场等)。考试专用跳绳、电子跳绳考试仪等。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二次,记录以60秒钟累计所跳的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听到“预备-开始!”的信号(同时开表)后,考生采用正摇双脚跳绳,双手从后向前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计为一次。
三、运动技能
(一) 篮球运球投篮
场地设施:篮球场半个(宽14米),离端线12米划一条平行于中线的界线,此线与边线的交点为圆心,60厘米为半径画弧,一处作为运球的起、终点,另一点作为折返点。篮球(男生7号球、女生6号球)、标杆和电子计时器。
考试规则:从起点向球架运球,用行进间投篮(如投篮不中须补投中篮),接着运球到折返点绕过标杆再完成行进间投篮,投中后运球返回起点,记下时间,以秒为单位。每人可考试两次,记最好一次成绩。考生在运球投篮过程中不得走步或二次运球,裁判发现考生出现上述情况必须鸣哨示意,考生必须从就近的标志线或端线重新开始运球,此过程秒表不停。
(二) 排球垫球
场地器材:3米×3米男女考试区若干处。标准比赛排球。
考试规则:在规定的区域内将球抛起,连续正面双手垫球并达到规定高度,男生为2.24米,女生为2米,球落地即为考试结束。每人可测2次,计最好一次成绩。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踩线垫球、考试区外垫球、垫球高度不足等。
(三)足球运球
场地器材: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测试用球为5号足球。(如下图)
考试规则:受试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令后开始运球,同时开表,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受试者和球均过终点线即为完成测试,停表。每人测试一次,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百分之一秒进位。如:7.67秒为7.7秒。登记时,均报出成绩。
每位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取最好一次的成绩。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现漏绕标志物、故意手球、球出规定测试区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违规行为。
附件3:
台州市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评分表
分值 耐力 上肢(躯干)力量 下肢力量 运动技能
长跑(秒) 实心球(2公斤) 引体
向上 仰卧
起坐 立定跳远 跳绳(1分钟) 篮球运球投篮 排球垫球 足球运球
男生
1000米 女生
800米 男生
(米) 女生
(米) 男生
(次) 女生
(次) 男生
(米) 女生
(米) 男生
(次) 女生
(次) 男生
(秒) 女生
(秒) 男生
(次) 女生
(次) 男生
(秒) 女生
(秒)
10 3′40″ 3′25″ 10 7.1 10 46 2.41 1.91 180 170 20″ 30″ 35 35 10.5 11.1
9 3′50″ 3′35″ 9.4 6.7 9 42 2.33 1.83 170 160 26″ 36″ 30 30 11.4 12.0
8 4′00″ 3′45″ 8.8 6.3 8 38 2.25 1.75 160 150 32″ 42″ 25 25 12.4 13.0
7 4′10″ 3′55″ 8.2 5.9 7 34 2.17 1.67 150 140 38″ 48″ 20 20 13.1 13.7
6 4′20″ 4′05″ 7.6 5.5 6 30 2.09 1.59 140 130 46″ 54″ 15 15 13.8 14.4
5 4′30″ 4′15″ 7 5.1 5 26 2.01 1.51 130 120 52″ 60″ 12 12 14.6 15.2
4 4′40″ 4′25″ 6.4 4.7 4 22 1.93 1.43 120 110 58″ 66″ 10 10 15.4 16.0
3 4′50″ 4′35″ 5.8 4.3 3 18 1.85 1.35 110 100 64″ 72″ 8 8 16.2 16.8
2 5′00″ 4′45″ 5.2 3.9 2 14 1.77 1.27 100 90 70″ 78″ 6 6 17.1 17.7
1 5′10″ 4′55″ 4.6 3.5 1 10 1.69 1.19 90 80 76″ 84″ 4 4 18.1 18.7
游泳考试评分标准:游完50米得6分,游完100米得10分。
附件4:
2017年三门县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为保证教育公平,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台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教〔2016〕21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7年三门县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一、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与录取依据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
2.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
3.各高中学校原则上招收在本县参加中考的考生。在县外参加中考的三门籍考生,如需到本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必须出具中考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提供的证明。考生录取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所在县(市、区) 划定的录取档次为标准,其中三门中学在对照及折算后再提高30分。
4.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综合表现评价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
5.高中录取的依据:A、学业考试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
6.按照浙教办基〔2014〕25号《通知》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搞跨县(市、区)招生,否则将对违规学校作严肃处理。民办学校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浙教基〔2012〕88号文件和浙教基〔2013〕195号文件。
7.按照省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各高中招生时须采用计算机统一录取。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
二、招生计划
全县今年共有初中毕业生3671人,计划县内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为99%,按县内普职高升学比例大体达到1∶1的要求,计划在县内招收1900名普高新生(其中职高学籍100人,体艺等特招生83人)。高中各学校招生情况如下:
1.三门中学招生600人,其中指令计划560人(定向生360人、提前招生100人、统招生100人)、特招生40人(含体艺);
2.第二高级中学招生700人,特招生31人(含体艺);
3.亭旁中学招生400人, 其中体艺特招生12人;
4.尚义中学招生100人(在城区就读);
5.职业中专(本科预科班职高学籍)100人;
三、录取批次及录取方法
在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做好考生的录取工作。若招生学校的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按第二、第三的志愿依次录取。
提前批:体艺特长生
1.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包括往届生)。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三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实施意见》(三招委〔2013〕7号)的规定制定方案, 在三门县教育网公布特长类招生的计划和办法。
2.其它特招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或招生学校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一批:三门中学、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1.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
三门中学按本校招生指令计划数(扣除三门中学提前招生100人)1∶1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①录取顺序:先定向再统招的顺序,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②同分处理:录取时,如遇最后几名考生总分并列,则按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并列则全部录取)。
③录取时间:三门中学须在中考成绩公布之日起2天内完成录取报名注册工作,逾期不予报名注册。
④三门中学定向指标分配和相关政策、定向指标和统招指标的录取办法:
定向生条件: 2016年9月30日前学籍在该校并实际就读为准;在县外借读或往届生不享受定向生名额。
定向指标分配方案:具体方案见《三门中学招生定向指标分配方案》(附件1)。
定向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依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县城初级中学(三门初级中学、城关中学、海游中学、南山中学、实验中学)须在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含)上,其余学校定向录取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对降20分后定向指标仍为零录取的薄弱学校,则按中考成绩在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人。
除县城初级中学(三门初级中学、城关中学、海游中学、南山中学、实验中学)外其余初级中学在定向录取后,中考成绩还有在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含)上的学生,则对满足上述条件的学生根据尚未完成的定向到校指标名额择优录取。
统招生录取:定向指标录取结束后,对各初中学校尚未完成的定向到校指标,由教育局收回,再调剂到余下统招计划中,根据考生志愿在全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在全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分数线,录取工作由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在6月底组织进行,新生录取名单由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审核批准。凡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参加面试。
第二批:尚义中学
在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中考成绩公布之日起2天内完成录取报名注册工作。
第三批:第二高级中学、亭旁中学、职业中专(本科预科班)
1.第二高级中学录取按三门中学、尚义中学、二高招生计划总数(不包括体艺特招生)1:1.05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录取。
2.亭旁中学、职业中专(本科预科班)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在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内进行录取。
3.第三批学校录取时间须在三门中学录取报名注册规定时间结束后,3天内完成报名注册工作。
2017年三门县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附件1:
三门中学招生定向指标分配方案
定向分配指标计算的对象是具有本县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三门中学招生定向指标分配分三部分,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由这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数)。
第一部分:定向指标的20%部分,根据应届毕业生报考数进行分配,即根据各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数与全县应届毕业生总报考数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其值保留一位小数。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报考数
—————— ×定向指标×20%
全县报考总数
下面两部分分配结合考生成绩计算来完成,在扣除提前招生的考生成绩库中:
①计算出各初中学校满足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
②计算出全县平均分;
③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在全县平均分(含)以上的人数;
④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平均分;
第二部分:定向指标的60%部分,根据满足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进行分配,即某校满足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与全县各初中学校满足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总和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其值保留一位小数。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满足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
————————————————————————×定向指标×60%
∑各校满足三门中学指令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
第三部分:定向指标的20%部分,根据平均分等参数分配,即根据某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该校的平均分之积与全县各初中学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各校平均分之积进行求和后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其值保留一位小数。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该校平均分
———————————————————-- ×定向指标×20%
∑(各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各校平均分)
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由这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数),如果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总和大于或小于三门中学招生计划的定向指标,将从最后的统招人数中增减。
附件5:
2017年三门县职高招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17年全县职高招生工作,根据《台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教〔2016〕214号)的有关精神,现就今年全县职高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职高招生人数
全县今年共有初中毕业生3671人,计划县内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为99%,按县内普职高升学比例大体达到1∶1的要求,职高计划招生1871人,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详见招生学校招生指南。
二、职高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要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的考核形式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
2.职高录取的依据:A、学业水平考试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
3.职高录取办法:
①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
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招生由职业教育集团组织实施,根据招生计划结合专业择优录取,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带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备案。
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由职业教育集团和市直属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备案
②“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的招生
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的招生以县职业教育集团为主,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跨县(市、区)报名就读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由招生办组织,并于7月5日前向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上送考生志愿表。录取工作由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于7月上旬组织进行。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录取名单由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审核批准。
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客观、全面、准确地宣传职高招生政策,特别要把国家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中职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就业前景宣传到位,引导学生积极填报职高类学校。
附件6:
三门县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等精神,本着“从严规范,公平公正,缩减分值”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三门县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分类别
(一)身份类优惠
1.烈士子女: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2.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文件要求执行。
3.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3分。
(二)特长类优惠
1.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考试B级证书获得者,加3分;
2.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考试A级证书获得者,加5分。
以上获奖证书,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间获得有效。
(三)竞赛类优惠
1.下列获奖者,加3分: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浙江省运动会个人
项目第4—6名,集体项目第4—6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健美操比赛个人项目第4—6名,集体项目第4—6名的主力队员。
(3)获得台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3名,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或游泳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4)获得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二等奖者(发明、科技创新限3人及以下)和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二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间获得有效。证书上盖有相应一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5)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节、合唱节、舞蹈节中学组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及以下)、独奏、协奏、齐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3人舞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第4—6名或二等奖者。获得台州市教育局主办的以上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均须在初中教育阶段获得,且证书上盖有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2.下列奖次获得者加5分: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浙江省运动会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2)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健美操比赛个人项目前3
名,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3)获得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一等奖者(发明、科技创新限3人及以下)和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间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4)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中学组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以下)、独奏、协奏、齐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3人舞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二等奖者;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均须在初中教育阶段获得,且证书上盖有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下列奖次获得者加10分:
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游泳、羽毛球和武术等八大类项目上,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正式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6名的考生。
非八大类加分项目获得者加5分。
4.其他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号发文(如浙教体X号、台教基X号等)的竞赛同奖次者。
二、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烈士子女考生除提供《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相关证明(包括烈士通知书文号、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烈士子女抚恤金发放证明)。
(二)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中考优待对象须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队师以上(武警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报各县(市、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会同军分区(人武部)、民政局联合审定。
(三)少数民族考生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复核认定备案。
(四)“三侨生”需填写《台州市中考“三侨生”身份审核表》,按要求办理。
(五)台湾省籍考生,需提供“台湾省籍”的户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考生本人页)。
(六)竞赛类考生还须出示相应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若是复印件,须经主管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名证明),集体项目须是主力队员,并有上场比赛的证明。
(七)获奖和艺术特长考试属同类专业的考生不重复加分。各级体艺竞赛同一项目获奖不重复加分。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八)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都要在所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