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考生分数达标却因残疾被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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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海峡导报 2008-7-26 8:52:28 |
核心提示 残疾考生小康(化名)被自己理想中的重点中学拒之门外。他的中考成绩为371分,这一分数超过了厦门二中的投档分数(360分)。但是,因为残疾,在“运动与健康”这一项目上被认为不能达到“良好”,因此不能上重点中学。 在小康母亲陈女士的抗议下,有关部门昨天表示,在对待残疾学生问题时应“灵活考虑政策”,体现对他们的关怀。 他被指“身体不达标” 小康在2000年就因车祸残疾,左小腿截肢,三级伤残。而且,小康还有血友病,假肢磨破皮肤会导致出血不止。但是他顽强地克服了困难坚持上学,成绩一直处于中上水平。陈女士为了照顾儿子学习,曾辞掉工作。她经常骑着三轮车送孩子到学校,保安都认识这对母子。 按照今年的招生政策,小康上厦门二中没什么问题。因此,看到成绩后,小康和家里人满怀希望等待着进厦门二中。但是,他们没想过,录取小康的却是一所职业中专学校。近日,陈女士去中招办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她儿子已经被集美一所职业中专录取了。为什么小康不能被厦门二中录取?对此,工作人员回复说小康“身体素质不达标”。 是不是歧视残疾考生? 陈女士说,孩子虽然残疾,但学习、生活基本能自理。怎么能因为是残疾,在“运动与健康”指标上被认为不能达到某种标准?这不是拿肢体健全考生来要求残疾考生吗?而且,小康的中考体育成绩是8分 (体育总分12分),是通过申请批准免考的,给的是一个平均分。这体现了对残疾考生的政策照顾,可现在为什么又说小康“身体素质不达标”呢?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200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省一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成绩要达到良好(含)以上;其他学校没有作规定。而综合素质考评是由省教育厅规定的,包含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和运动与健康等6个项目。 像小康这样的残疾考生如果因为 “运动与健康”不能达到良好,也就意味着所有的残疾考生都不能上省一级达标学校。陈女士认为,这显然不合理,是对残疾考生的歧视。 重新申请还有希望 几天前,陈女士找上中招部门后,工作人员也觉得小康的特殊情况值得同情。工作人员让陈女士申请调剂到一所第三批志愿的普通中学 (投档分数远低于360分)。但小康不愿意去,他只想上二中,只想上重点中学。 25日下午,记者跟随陈女士再次到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她再次提出小康要上厦门二中的意愿。一位中招办工作人员说,他们很重视小康的录取工作,已经让那所职业中专学校为小康办理“退档”,然后,小康可以再写一份上厦门二中的申请。 25日下午,厦门市教育局德育处工作人员表示,残疾考生的中考体育科目都已经申请免考并获得分数,在综合素质中的“运动与健康”指标评定上应该灵活考虑,照顾残疾考生,体现对他们的关怀。 当天下午,市教育局表示,将开会研究小康的录取问题,并让陈女士又写了一份申请。这让陈女士重新看到了儿子上重点中学的希望。 导报记者 王应武 实习生 陈小勤 黄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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