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委研究室“公招”公务员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说明
一、专业考试人员的确定:在公共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同一职位依据招录指标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2009年7月16日上午8:00--8:30,进入专业考试人员按简章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专业考试时间:2009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四、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和专业考试地点:市委研究室(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市委大院内),联系电话:023-63896677,13883178633。
五、专业考试形式及分值:按所报职位完成一篇命题文章;分值100分。
六、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60%+专业知识成绩×40%。
七、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