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 |
职位
序号 |
选调
岗位 |
选调
人数 |
专业要求 |
基本条件 |
选调
范围 |
部
机
关 |
1 |
副处长或
副调研员 |
1 |
中文、哲学、法律、政治、历史、新闻 |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②年龄38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后出生);③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职副处干部;国有事业单位现职副处干部或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干部;④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未婚或配偶具有广州市户籍;⑤有较强文字能力;⑥身体健康 |
全省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事业单位 |
2 |
副调研员 |
1 |
企业管理及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 |
3 |
主任科员以下 |
1 |
金融投资及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 |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②具有公务员身份;③年龄30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④ 两年以上工作经历;⑤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未婚或配偶具有广州市户籍;⑥有较强文字能力;⑦身体健康 |
全省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4 |
主任科员以下 |
1 |
法律 |
5 |
主任科员以下 |
1 |
中文、哲学、法律、政治、历史、新闻 |
讲
师
团 |
6 |
副调研员 |
1 |
政治、哲学、经济学 |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②年龄38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后出生);③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职副处干部;国有事业单位现职副处干部或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干部;④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未婚或配偶具有广州市户籍;⑤有较强文字能力;⑥身体健康 |
全省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事业单位 |
注: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
由本人或受托人带齐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6日9:3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珠岛宾馆中心楼三楼第二会议室。
2、邮寄报名。
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请寄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珠岛宾馆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510100.
联系电话:020-87185363,87185244,87601023(传真)。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0月15日止,以报名邮件邮戳为准。
(二) 报名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另附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报名登记表请用电脑打印;
2、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报名需查看原件);
3、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含配偶)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场报名需查看原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
(三)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予报名。
三、选调程序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面试人选根据每一职位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的人员在考察前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选调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