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株洲市公务员招考体检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9] 3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湘人发[2001]158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株洲市2009年公务员招考各职位考生体检结果已经揭晓。现将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对体检不合格考生将另行告之结果。公示期为7天,即2009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时间2009年9月2日(星期三)。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只检查不合格项目,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要求复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检项目体检费于9月2日上午7:30到株洲市人事局办公楼一楼大厅集中,统一参加复检。未按时参加复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监督电话:0731-28680175
联系电话:0731-28681079;28681080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事局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2009年株洲市招考公务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