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科学公正,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根据省、市人事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考试工作安排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简章发布
简章发布的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20日,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完成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原则上在简章发布后的次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在简章中予以明确。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占50%。用人单位如需要加试专业科目的,须在简章中予以明确。
3、多家单位同时公开招聘的,笔试工作合并进行。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笔试后的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进行安排,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迟。
宿迁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