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张媛娜)记者昨日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09年教师招聘考试于5月13~20日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名。
据了解,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内(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市同一地区(学校)连续代课3年以上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内(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实行用人制度改革的试点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报考者的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本专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相应学历或具有相应技术等级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聘用后,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用人地区、学校(单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为体现学有所用的原则,报考者选报志愿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为保证现有教师队伍的稳定,禁止市本级及各旗县区在职、在岗的正式教师报考。
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4个少数民族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既是“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也是“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不累计加分。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即笔试成绩加权前加分之和最高只能加10分。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未拿到毕业证时,必须持所在学校证明,如在考核时发现报考者所发学历证书与学校证明不符时,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2.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3.在本市同一地区(学校)连续代课3年以上的报考者须持所代课学校出具的由校长签字认定的证明和公示材料;4.“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需持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本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志愿者,还需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5.“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需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09年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将于6月13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