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试公告
根据《青海省公开考录公安机关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公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定于5月26日—6月2日对进入2009年公安机关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招考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现将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5月26日—6月2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表1)
二、地点
报考西宁、海南、海西、海北、黄南、果洛、玉树州公安机关职位的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进行,报考海东地区公安机关职位的西宁进行。
三、项目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表2)。
四、递补原则
每个职位进入面试在12人以内的,经体能测试出现空缺,在本职位未进入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1人;
每个职位进入面试在15—27人的,经体能测试出现空缺,在本职位未进入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2人;
每个职位进入面试在30人以上的,经体能测试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请持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测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测试前,应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出现肌肉拉伤等现象。因心脏病等身体疾病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应主动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负。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能测试现场。
特此公告
青海省公安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