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岛市城阳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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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青岛市人事局 2009-5-7 7:33:32 |
附件三: 报考须知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说明 (一)毕业生范围。毕业生应是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生。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生,不包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高职生。 (二)省内“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范围。“三支一扶”大学生,是指山东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活动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是指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组织到省内基层服务的志愿者。 (三)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范围。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1月—7月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 (四)关于学生干部条件。院系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但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专升本学生的学生干部任职报名条件只限于本科阶段。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可从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算起;通过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习考取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只限于研究生阶段。“211工程”高校和海外高校毕业生条件可适当放宽,只要符合专业需求即可报考。 二、关于报考材料 (一)所有应聘人员应提供的共性材料 1、《2009年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二),由本人如实填写,表格及填写内容打印在16K纸正反两面。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要由海外高校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本人需签名。其他应聘人员均需经学校主管部门盖章,本人签名。 2、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的,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4、照片。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3张(要求背面自行贴双面胶,并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字迹要清楚)。 (二)有关报考人员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1、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暂时不能提供的,录取报到时审验。 3、青岛市内生源 “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1)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注明服务的起止年月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入学前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城阳区内生源、2008年毕业但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 (1)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入学前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降低学历层次报考的研究生 (1)最高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除外,但要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学历的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海外留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2008年毕业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三)提供材料的有关要求 1、除照片外,报考所需所有材料均用16K纸(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按顺序左侧装订。 2、现场报名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审验后报考人员带回;邮寄报名的,除报名登记表、报考承诺书外,其他有关材料原件暂不需提供,但要在复印件上加盖颁发机关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在录取报到时审验。 三、关于研究生降低学历层次报考 (一)年龄条件。以最高学历认定年龄报考条件。 (二)学生干部条件。硕士或博士阶段的任职情况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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