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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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9-5-12 15:33:39 |
200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如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护照参加考试。学生证、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均不能作为参考凭证。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橡皮和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小抄、稿纸及通讯工具。 三、答题卡使用2B铅笔填涂,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主观题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熟知“应考人员违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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