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5日讯(YMG记者 李珑 通讯员 烟招)2009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质监、药监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5月12日进行。
体检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500元左右、多退少补)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