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于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运行而言,仅有对诚信的信仰还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以及对失信的惩戒措施,才能保障社会中每个人对诚信的践履,而不管他是否确立了对诚信的信仰,这样才能树立扬善抑恶的良好的社会风气。而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就不失为建设诚信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社会诚信体系是以信用关系、信用制度建设为基础的系统工程。西方先发国家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已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如美国在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方面,不仅有完善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机制、规范的个人评估机制、严密而灵敏的个人信用风险系统,而且有完善的法制体系。根据先发国家的经验,社会诚信体系中的失信惩戒机制能够有效地预防更多的失信现象的发生,改善市场秩序,最终建立社会信任。在建设诚信社会的过程中,还要积极扶持信用管理行业,大力发展资信评估行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建立起个人、企业和中介组织的信用档案以增强主体诚信状况的透明度,使个人、企业和中介组织的信用状况真正成为其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依据。
同时,要发掘我国诚信的历史文化资源,为诚信信仰的建立提供依据。我国有几千年的文明史,在先辈留下来的精神财富中,有不少关于树立诚信信仰的金玉良言和名垂史册的诚信典范。这些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我们今天推进诚信信仰建设的宝贵资源,要倍加珍惜和充分利用,并使之在建设诚信社会的过程中不断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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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社会要从建设诚信政府做起
黄选平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首要条目,是“八荣八耻”的重要内容,并写入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被学者们称为君临法域的“帝王条款”。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之本,而且是立业之基;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保证,而且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支撑。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要求人们讲信用,重言诺,守约定,做到“见利思义”、“重义轻利”乃至“守义弃利”。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和科学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适应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风尚正在孕育之中,公共道德机制不健全,社会信用水平低,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法人诚信、行使权力中的义务诚信、政府机构及其官员对广大群众的服务诚信存在缺失,虚报浮夸、好大喜功之风滋生蔓延。因此,执守诚信美德,建设诚信政府,既是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当务之急,也是构建诚信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一、强化以民为本的诚信观,努力建设亲民政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共产党人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观、道德观和最高行为准则。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把亲民、爱民、利民、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怀为民之心,恪尽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应当把以民为本、以德感人、待民以诚、付民以信作为基本“官德”,树立“百姓是衣食父母”、“做官先做人”、“官轻民重、权轻责重”的理念,始终情系于民,取信于民,服务于民,造福于民,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当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职责”,把富裕群众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赞成不赞成作为决策的“第一依据”,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工作好坏、判断是非功过的“第一标准”,全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应当把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与市场经济的新理念、信用社会的新要求、与时俱进的新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诚信观,身体力行“八荣八耻”,带头做到诚实守信,自觉构建诚信政府和信用社会。
二、强化科学民主的执政观,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坚持科学执政。从某种意义上说,科学即诚信,科学执政即诚信执政。必须提高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按科学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坚持求实创新,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实施科学决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坚持民主执政。民主和诚信相辅相成。应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信任度,以民主政治建设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三是坚持依法执政。诚信是道德的底线和法治的基础。坚持依法执政与以德执政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公正尽可能地贴近道德公正,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背信、失信者和腐败、不公正的制造者,维护政府诚信和社会公正,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强化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努力建设务实政府
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建立一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目前,一些地区和一些领导,片面追求发展速度,过分看重经济增长,注重于表象,受制于形象,蒙蔽于假象,在把握和指导发展的方向上出现偏差,在识别和使用干部上存在偏见,致使部分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实干家得不到重用,个别追名逐利、弄虚作假的投机者反而一路走红,挫伤了一些“老实人”和“老黄牛”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构建诚信政府、务实政府,必须消除选人用人和政绩观上出现的误区,在正确评价和考核干部的政绩时,应以诚实做人、诚信处事、诚心创业为前提条件,重点从三方面考察:一是注重实效。重点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落实,人民生活水平是否提高,社会风气是否好转。必须善于发现、热心关注那些有“潜绩”的干部,特别是在条件艰苦、待遇微薄的地区和部门竭力而为、做出可观成绩的干部。引导干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紧迫问题上,真正做到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二是注重全面。既看经济增长的总量,又看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既看经济社会发展的“硬指标”的变化,又看发展“软环境”的改善;既观摩欣赏亮点工程、形象成果,又明察暗访偏僻村落、弱势群体;既看眼前成绩大小,又看今后发展的潜力。三是注重民意。自觉把群众公认作为评判政绩的根本标准,通过群众评议、征求意见、测评考核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公论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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