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市行政机关2009年
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根据晋人字[2009]60号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行政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09年8月9日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吕梁市行政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报考公安部门职位的考生需体能测试合格后一周内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09年8月9日。
三、报到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8月9日上午7:00持以下证件到吕梁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报到。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面试入场证》。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自备签字笔一支。
(二)体检费用为300元,由考生自带并直接交体检医院。
(三)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五)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8—10个小时内请勿进食、饮水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358-8225448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
吕梁市人事局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