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人调〔200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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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8年秋季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科: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于9月份举行2008年秋季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事业单位逆向调动人员)及机关补充工勤人员。
二、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根据单位人员结构、编制情况和招聘岗位实际需要,抓紧研究招聘方案,填报《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表格从泉州人事网站下载)。各招聘单位制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也应符合岗位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如要求设置相关专业的,应将相关专业的具体范围附在其他条件中予以说明(相关专业的设置可参考《教育部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目录》,详见HTTP://WWW.EOL.CN/HTML/G/BENKEZY.SHTML),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二)拟招聘的单位应于8月15日前,向我局流动开发科提交招聘申请函(聘用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情况应在其中予以注明)、用编计划表和《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电子文档发至qzrs22119493@163.com)。
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补充上述工作人员,也可委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附件: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招聘 计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