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 [2006]24号)精神,经龙海市人民政府同意,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教育局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补充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附后)。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龙海市生源或《招考简章》公布前持有龙海市辖区户籍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不限师范类(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紧缺学科地理不限龙海生源。
2、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3)符合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16日 报名地点:龙海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有关要求: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福建省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未领取毕业证书、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受理单位的证明),报考小学岗位的2002、2003年普师毕业生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事教学工作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它证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相片3张,报名费按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可委托亲友报名。 报名工作由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局负责对参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方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与省考试招聘教师的时间一致,具体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采用全省统一考试试卷,总分100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不受满分限制,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考试地点在准考证标明,准考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收数的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的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合成后的成绩用百分制计算。
四、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2、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审核。 3、聘用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考生总成绩确定具体用人单位,由拟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上报登记。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1、幼儿教师岗位允许以第二学历报考,但第一学历必须是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 2、公开形式:考生成绩、体检名单、拟聘用名单在龙海市政务公开网及龙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龙海市委组织部 龙海市人事局 龙海市教育局 2009年7月6日 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 |
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考条件 |
招考对象 |
专业 |
学历 |
面向范围 |
中学语文教师 |
01 |
4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以上 |
龙海市 |
2007—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 |
中学数学教师 |
02 |
4 |
数学 |
中学英语教师 |
03 |
10 |
英语 |
中学政治教师 |
04 |
4 |
政治 |
中学物理教师 |
05 |
11 |
物理 |
中学化学教师 |
06 |
11 |
化学 |
中学历史教师 |
07 |
4 |
历史 |
中学美术教师 |
08 |
1 |
美术 |
中学音乐教师 |
09 |
2 |
音乐 |
中学生物教师 |
10 |
10 |
生物 |
中学计算机教师 |
11 |
5 |
计算机(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学) |
中学地理教师 |
12 |
8 |
地理 |
不限 |
职业教育教师 |
13 |
3 |
电器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 |
龙海市 |
2007—2009届毕业生 |
小学教师 |
14 |
33 |
小学(初等)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 |
大专
以上 |
龙海市 |
1、2006—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
2、2002届、2003届普师毕业已取得师范类大专学历现仍从事教育工作 |
幼儿教师 |
15 |
5 |
学前教育
(儿童教育) |
本科
以上 |
龙海市 |
2006—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以第二学历报考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
16 |
9 |
大专
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