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福建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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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福建省教育厅 2009-8-8 8:49:41 |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事厅《关于统一组织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49号)精神,现就2009年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7日~16日。 2.报名地点: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须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可从福建教育厅网(www.fjedu.gov.cn)“下载中心”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报考者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5.准考证领取:报考者须于8月24日~26日,到报考岗位所在设区市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等。 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 2.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8月27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8月27日下午3:00~5:00。 3.笔试地点 笔试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报考有关县(市、区)岗位的考生,统一在该县(市、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笔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线于9月6日,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www.fjzk.com.cn)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1.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笔试不向考生收取报名和笔试费用。 3.有关考试的政策、考务咨询和监督,可拨打咨询或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282 87091281 省自考办考务科0591-87665928 87665932 监督电话: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853491 省监察厅驻省人事厅监察室:0591-87846080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事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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