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构网6月1日讯 (通讯员 务孟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启动实施的一项重大工作计划,旨在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岗计划”的实施,不仅能较好地解决农村师资问题,也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机会,拓宽渠道,意义重大。这一计划今年起首次在河南省实施。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河南省制定了2009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河南省编办、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招聘简章和岗位设置的通知。今年河南省共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10000名,其中初中教师7035名,小学教师2965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招聘对象是: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时间确定为5月27日至6月10日,8月8日前拟定招聘人选,受聘特岗教师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前到校任教。特设岗位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原则上全部安排在设岗县(市)的农村乡镇学校任教。
针对特设岗位教师,河南省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性支出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财政统一安排,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特设岗位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后,鼓励其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设岗县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县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编制、核定工资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今后各城市、县镇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优先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特设岗位教师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还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生源地考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