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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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2exam.com 2009-10-30 11:4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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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直接考核招聘25名教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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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第七中学等10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25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10家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9年11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09、2010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5.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二)夫妻分居; (三)随军调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11月4日至6日(8:30-11:00;13:30-16: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和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长青联系电话:8706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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