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的规定,现将扬州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复审
1.时间:5月18日—22日9︰00—18︰00;23日9︰00—16︰00;
2.地点:扬州市人才市场501室(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
3.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各类获奖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若考生请人代办,代办人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
5月24日(星期日)。
三、面试地点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扬州市江都路558号)。
四、注意事项
1.面试报到时间:5月24日(星期日)上午7︰00。请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迟到30分钟者作弃考处理;
2.考生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3.联系咨询电话:0514—87951382,87951381。
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