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的考生范围
笔试成绩为61.5分以上(含)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本科生和通过资格审查、确认参加面试的研究生。具体名单见《烟台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9年6月22日,时间一天。
面试地点:东海宾馆(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8号,可乘坐1、5、7、18、23、33、50、52、53、55、62路公交车在东海宾馆站点下车,东海宾馆总机为0535-6888460)。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09年6月22日上午6:50前,到东海宾馆二楼多功能厅报到。报到时,本科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地点。
2、截至6月22日上午7:30仍未报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考生要自觉接受考务工作人员指导,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报到后实行封闭管理,携带的通讯工具统一保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次序。面试开始前20分钟,要到达指定候考室,随身物品送指定地点存放。
4、严禁随意出入候考室、休息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物品进入面试室。面试开始前发放的有关资料在面试结束后交工作人员,不准带离考点,不准在互联网上发布。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包括考生看题时间)。考生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思考和准备。考生开始答题时要向考官报告“我开始答题”,回答结束时要报告“答题完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停止答题。
6、考生面试期间要自觉服从管理,禁止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不准离开考点,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8、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面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擅自离开。
9、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烟台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