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培训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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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东南早报 2008-9-5 10:09:56 |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从本月开始,我省公务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培训费、考试费和教材费外,各地不得再强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按照规定,公务员初任培训每期60学时(10天),收费标准180元/人·期;任职培训每期180学时(30天),收费标准540元/人·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12天),培训费(含网络培训)按学时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3元/人·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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