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职位条件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招考单位:
2009年秋季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共下达我市公务员招考计划169人,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2009年8月3日前必须完成所有职位条件的设置工作并上报省人事厅审定。现就如何做好职位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职位设置需填报《2009年秋季公务员考试职位条件申报汇总表》和《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职位条件申报表》(格式附后)。
2)职位设置应根据省人事厅印发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来设置专业;同一职位应按专业“类”别来设置专业条件,如哲学类;职位所需专业属于专业目录未收录的专业,需经公务员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设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核修改,职位条件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为准。
由于2009年秋季《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尚未最后定稿,请先根据2009年春季《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该目录详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www.fjkl.gov.cn/Start/NewsView.aspx?NewsID=329)草拟职位设置条件,待2009年秋季专业目录下发后再根据新的专业目录进行调整。上述两表的电子版必须于2009年7月29日上午下班前发致我局公务员管理科邮箱fjgwy5@vip.163.com。
3)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招考职位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招考人数的3倍的,该职位将不开考。所以请各单位设置职位时尽量放宽条件,以免因考生人数不足不能招考。
4)政府系统中除公安、司法等系统按有关政策规定,年龄、性别有专门限制外,其余部门、单位一律按照考试公告要求,不得另作限制;公安机关体能测试时需要采用“4选3方式”的特殊职位,必须在其他要求栏注明“体能测试4选3 ”,未标注的按规定4项全测。
5)《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职位条件申报表》中单位代码由公务员主管机关填写,其他栏目由呈报单位统一填写;填写要求可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的招考简章(http://www.fjkl.gov.cn/Bulletin/szdq.htm)的格式进行。
公务员招考职位设置工作是公务员招考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请各有关单位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公务员职位设置工作,碰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公务员管理科沟通,联系电话:22112396、22116496。
泉州市人事局
200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