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第四批次为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A、B、C平行的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设A、B、C平行的3个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7月25日10:00-16:00,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基础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按照招生计划数1:1.3的比例,划定该批次综合分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分排序,采取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按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