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音乐教育系的考生,钢琴、声乐均需达到资格线(按百分制计算,外省为50分,本省为40分);
2. 艺术管理系的考生,文化与专业上线后,50%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其他各系考生,文化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各专业省外招生人数不分配到各省,但单个省份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我院省外招生总人数的30%;
5. 录取顺序:尊重第一志愿,保护第二志愿专业高分考生;
6. 在专业分数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钢琴、视唱练耳、乐理、文化成绩或专业多能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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