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考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广东考生注意下列信息:
1.报考条件:
必须经政审、体检合格;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4.7以上;无色盲、色弱;转氨酶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心电图正常;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 面试、体能测试:
凡报考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提前批次第三批专科A段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在各地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中已确认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体检要求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过期按放弃志愿处理。
①资料准备:要求考生携带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运动服、运动鞋。
②面试、体能测试时间:2009年7月9日(上午8-11时,下午13-15:30时)。
③面试、体能测试地点:广东省公安厅礼堂(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环市东路亚洲国际大酒店南侧)。
面试均包括体能测试。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于次日上午进行肝功能检查(或军检),请广州地区以外的考生做好在广州停留一晚的准备。
面试中除体检项目由医院收取检查费外,其他项目一律不收费。
面试信息不电话通知,考生可到南粤警察网查询:(www.gdga.gov.cn)。
④考生不按照规定要求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携带手续不全影响政审、面试、体能测试者,责任自负。
3. 政治审查:
按照规定和程序,对经面试、体检后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生的政审工作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进行政审。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情况、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负责调查,由经办人、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