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且分数达到相应要求的考生,可填报补录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补报或改录。符合补录条件、希望参加补录的考生须到县(市、区)招办填报补录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26日下午2点至9月27日下午6点,逾期不再受理。
补录工作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招办于9月28日投档,实行一次性批量投档,投档后原则上不接受退档、也不再补充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