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行平行志愿后同分的考生如何投档?
答: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省按以下规则重新进行排序后进行投档。
(1)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
(2)当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仍相同时,按高考成绩重新进行排序;
(3)当高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
(4)当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并依照单科高考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其中:
文史类的单科顺序是: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的单科顺序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
(5)艺术类考生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投档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仍相同时,则按文史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
(6)“对口招生”类考生如果当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重新进行排序;当语文成绩仍相同时,按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重新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