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向社会公布
各批次未完成的院校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考生可重新填报“征求志愿”,进行补充录取。补充录取时,先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公布的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和未被录取考生重新填报的“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如部分高校计划仍未完成,可适当降低分数,仍按照考生重新填报的“征求志愿”(原始志愿作废)投档录取。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录取。
中职升高职本科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专科院校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根据录取高校的要求,自带由中学(往届生由县区招考办)密封后的纸档案到高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