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6月24日讯(记者 宋宪霞)记者从省招考院获悉,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将分6个批次进行,顺序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其中,提前批及本科各批次于7月2日至29日进行录取,专科(高职)批次于8月8日至18日进行录取。
具体录取日程如下:
提前批录取进程为:7月2日,招收飞行员院校;7月2日—8日,招收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及专业;7月7日—8日,招收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7月9日招收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
本科一批录取时间为7月12日—16日,含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部分院校的七年学制的专业,体育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批院校及专业。
本科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18日—23日,含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实践生本科专业。
本科三批录取时间为7月26日—29日,含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
专科(高职)一批录取时间为8月8日—12日,含所有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专业。
专科(高职)二批录取时间为8月15日—18日,含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专科(高职),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优秀运动员专科(高职)专业。
据悉,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层次招生将不再进行补录。专科(高职)二批、体育专科(高职)、艺术专科(高职)因生源不足或报到率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参加我省征求志愿录取。拟参加征求志愿的有关院校须于9月10日前将计划缺额情况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于9月11日—12日进行确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9月14日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志愿院校和计划数。考生应9月15日-16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间为9月24日-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