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7日电: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各批次时间表排定,录取工作将于9日全面开始。
本科录取工作将按照提前本科录取院校、提前专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录取院校的批次录取顺序,依次进行录取。7月15日,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一批余缺院校计划,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院校志愿。7月22日,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征询志愿。7月24日、25日,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含A、B两个阶段)院校志愿。7月底,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分A、B两个阶段进行录取。
高职高专院校录取开始。7月30日到8月1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院校志愿;8月上旬,高职(高专)院校按照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A阶段录取院校和高职(高专)B阶段录取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考生可通过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声讯台、报考院校网站等多种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96796666。(蒋娟 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