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1.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后,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高考志愿。
(1)第一阶段: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师范(本科)等];艺术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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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对象 |
填报时间 |
确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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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本一、本二院校志愿) |
6月27日—28日24:00止 |
6月27日—6月29日
(8: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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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志愿的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 |
6月29日—30日24:00止 |
6月29日—7月4日
(8: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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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 |
7月1日—2日24:00止 |
7月1日—7月4日
(8:30—17:00) |
(2)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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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对象 |
填报时间 |
确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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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上的考生(具体分数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前公布) |
7月29日—31日 24:00止 |
7月29日—8月4日(8: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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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下、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考生 |
8月1日—2日24:00止 |
8月1日—8月4日
(8:30—17:00) |
2.在每个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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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填 报 及 确 认 时 间 |
填 报 批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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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月11日(8:30-15:00) |
普通类提前批次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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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月16日(8:30-15:00) |
普通类提前批次专科
艺术、体育类提前公办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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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月20日(8:30-15:00) |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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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月22日(14:00-17:00) |
艺术、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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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月26日(8:30-15:00) |
普通类本科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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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月10日(8:30-15:00) |
普通类本科第三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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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月17日(8:30-15:00) |
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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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月20日(8:30-17:00)
8月21日(8:30-11:00) |
普通类高职(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