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考前注意事项
1、了解考试纪律,严格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内容,诚信参加考试。
2、自觉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3、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必须携带,缺一不得入场。在考前20分钟(语文、外语为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必带物品别遗漏。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笔袋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严禁带入考场。
5、违禁物品禁带。不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无意中携带有关违禁物品的,在开考前主动交出,否则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6、主动配合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监考人员会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出示相关金属物品,并对原检查部位再次复检,确定无禁带物品后,考生方可入座。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7、不带金属首饰。最好不要穿有金属纽扣或饰品的衣服和鞋子,以免探测器报警影响进场速度,避免因检查时间长而造成考前的心理紧张。
8、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以及自己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
9、注意饮食卫生,劳逸结合,并做好应试的心理准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