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实行双学位教育(主辅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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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09-6-12 16:47:55 |
厦门大学:实行双学位教育(主辅修制)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建校迄今,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5万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厦大学习、工作过的两院院士达60多人。 1.请问贵校今年面向江苏省招生的专业计划情况如何? 我校今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共招收5000名本科生,其中面向江苏共招108人,其中文史27人,理工81人。 2.贵校采用何种模式进行招生? 我校继续实行除少数院、系按专业招生外,大部分院、系按专业类招生的模式。其目的是适应我校厚基础、宽口径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和社会的人才需求。 3.学生入学后可否申请转专业? 可以。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可根据本人特长、健康、自主学习等实际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由学校教务部门根据各学院接收专业学生计划,组织考核,最终确定转专业名单。 4.请介绍贵校关于双学位和主、辅修制度的有关情况。 为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我校从2005年起试行双学位教育(主辅修制)。学生学满一学期后,学有余力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或辅修本科专业。 另外,我校从2004—2005学年起实行“三学期”制。每学年安排一个为期5周的短学期,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学习情况,或参与提高性、研究型课程学习;或参加科研与社会实践活动;也可利用短学期进行补缺补漏,重修、补习有关课程。 5.贵校对优秀学生报考有何优惠政策? 我校实行优秀新生奖学金制度: (1)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第1—10名)、1.5万元(第11—20名)和1万元(第21—30名)的奖励。 (2)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复参评此项奖励。 6.贵校考研升学及出国留学情况如何? 2008年,我校本科毕业生考研升学比例为24.1%,出国留学5.2%,二者合计29.3%。 2007年,我校本科毕业生考研升学比例为23.6%,出国留学4.8%,二者合计28.4%。 从2006年起,我校作为部属重点高校每年可获得校内外保研资格的人数占毕业班人数比例高达15%。 目前我校有生物科学、化学、经济学、历史学、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海洋科学等7个专业为国家设立的“基地班”,“基地班”的优秀学生多数(约50%)可取得免试推荐保送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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