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我省从2009年起,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的方式,定点省内部分高校,为农村基层定向培养一批专科学历层次的适用卫生人才。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徐州医学院、江苏建康职业学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六所院校在专一批次投放900名计划用以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具体招生计划分布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
凡我省25周岁以下、志愿从事农村卫生工作、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在第二阶段填报高考志愿时,均可以在专科第一批填报定点培养院校志愿,由定点高校择优录取,参加临床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学习,毕业后授予大专文凭。考生录取后、入学前须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乡镇或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服务期限至少满5年,服务期内将逐年退还在校期间学费。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培养期间可享受在校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对来自低保或困难家庭的学生,定点学校、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和县(市、区)卫生局应给予适当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