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政函办〔2016〕25号关于同意筹建新疆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复函自治区水利厅: 你厅《关于组建新疆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新水厅〔2015〕85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复函如下: 1.同意以新疆水利水电学校为基础,筹建新疆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请你厅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下,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抓紧抓实新疆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的筹建工作。 此复。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