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会考【2009】29号
关于2010年1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报考对象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会考办:
我办对2009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参加2010年1月的学业基础会考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06〕76号)的规定,“学生必须获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的学分后,才能申请参加该科目的学业基础会考;学校必须在学生修习完成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并进行了该科目的学分认定的基础上,才能组织学生参加该科目的学业基础会考”。
2009级普通高中在校生按照课程安排尚未完成该学年的必修模块的学习,不能参加2010年1月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若学校已经报考的,可在修习完成必修模块的学习且取得相应学分后,安排在2010年6月参加学业基础会考,请有关县(市、区)会考办及学校做好相应的工作。
其他学生的报考工作以及考务工作安排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1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会考〔2009〕28号)的要求执行。
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