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不按要求填涂信息点的,答案无效。
(5)本科次考试科目、试卷及答题卡总页数,本科目考试时间。
2.准确发放答题卡和考生条形码。监考员发放答题卡时,要有序逐一分发,不能多发和漏发。发放考生条形码时,需认真核对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和科目。答题卡和条形码发放后,要提醒考生每人只有一张答题卡和条形码,要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本人的姓名、考生号是否相符。
3.详实填写答题卡袋面上的相关内容。开考后,监考员必须严格按点名卡上的座位号再次核对考生照片、座位号、考生号和姓名。要准确填写“答题卡袋”的相关内容,并签名确认。答题卡袋面上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试室号”和“考场名称”等栏目,监考员必须详实、清楚填写,不得漏填;对缺考考生,须将其考生号、座位号写在答题卡袋封面的“考场记事”栏和“缺考考生号”栏内。要如实将考试异常情况写在“考场记事”栏上,如“考场记事”栏不够写可另加附页,并将附页贴到答题卡袋封面的贴线上,注意不要整张纸贴紧。
4.认真履行监考的工作职责。监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维持考试正常秩序。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的,监考员要及时警告制止、登记,并将《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发给考生,让考生签名确认。登记时,要认真将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试室号、座位号和违规情况等记录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中。当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须及时将违规考生名单交考场主考。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在每段考试结束一小时内,必须将本地区违规考生情况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指挥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部。
5.准确填写缺考考生答题卡。开考30分钟后,对缺考考生,监考员必须用2B型铅笔将《点名卡》上相应座位号考生缺考标记“ ”按标准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同时,用红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栏内写上考生的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和座位号,将缺考考生条形码横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并在答题卡答题区域空白处用红圆珠笔(严禁用铅笔)写上“缺考”两字。
6.规范处理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如遇到答题卡损坏,考生要求更换时,监考员应予以更换,并在损坏的答题卡答题区域空白处用红圆珠笔写“作废”两字,同时撕掉作废卡上的条形码(考生新更换的答题卡可不用粘贴条形码),然后在答题卡袋面“考场记事”栏上填写考生号、更换答题卡的页数及页码。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不要装入答题卡袋,交考场另外封存。
7.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监考员甲监督考生不得再作答,监考员乙开始收卷。
8.按序整理考生的答题卡。监考员回收答题卡须认真整理,注意核实考生号、座位号,收卷时,必须严格按照答题卡的座位号顺序从小到大收卷。严防漏收或考生擅自带走答题卡。对考生擅自带走答题卡的要如实记录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内,同时立即报告考场主考,由考场主考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并登记造册、追回,回卷时交省教育考试院中招部。对缺考考生的答题卡,要注意再次核实是否用红笔在答题卡上写上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和“缺考”字样,检查是否已横贴条形码。整理答题卡时,需将每页答题卡的裁切线对齐,即检查答题卡左上角的缺角是否对齐。
9.严格清点验收答题卡的份数。监考员在回收答题卡时,对答题卡、试卷须认真清点,严格验收。验收时,注意将所有考生的答题卡(包括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及多余答题卡)收齐,多余的答题卡在卡上用红笔填写“空白”两字,确保所发放的份数(页数)与回收的份数(页数)准确无误后,再将点名卡放在答题卡上面一起装入答题卡袋内进行密封。严禁漏收答题卡,对漏收的答题卡,省教育考试院一概不给予承认,作缺考处理,并追究监考员责任。
10.按规定做好点名卡和答题卡的密封工作。监考员必须在试室内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严禁将未密封的点名卡和答题卡带出试室。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时,要注意保持点名卡和答题卡清洁,不能折叠,不能弄皱,确保点名卡和答题卡不受损坏,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三)对考生考试时的有关要求
1.认真检查该科答题卡页数和条形码。答题前,考生要认真检查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本人的姓名、考生号是否相符,检查该科答题卡页数,如有不符或页数存在漏页等问题,必须马上报请监考员处理。
2.准确填写答题卡的相关栏目。考生检查答题卡的页数无误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的空格框上准确填写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和座位号。
3.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必须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内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粘贴条形码时,需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响答题卡的扫描。
4.正确使用作答用笔。考生必须用2B型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内按答题卡示范样式将试卷类型和对应题目的选项信息点涂黑。考试结束前,未将试卷类型和所选选择题的选项填涂在答题卡的,其答题一律无效。
5.保持答题卡清洁。考生答题时,要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清洁,不能折叠、弄皱和损坏答题卡,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6.严禁考生带走答题卡、试卷。未交卷者,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试室。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题卡和试卷反扣桌面,双手垂下坐在原位,待监考员将所有试卷、答题卡收齐核准张数无误后,方能离开试室。严禁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带走,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违规处理的有关要求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科考试结束后,各考场要及时汇总考生违规情况报县(区)招生办,县(区)招生办在考试结束后报市招生办。
3.违规考生由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处理决定,并发出《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违规处理决定书编号为8位,其中第1-2位为年度代码,第3-4位为各市代码,第5位为考试类别(1-普通高考,2-成人高考,9-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第6-8位为顺序号。
4.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违规处理结果(正式文件和EXCEL电子文档)按《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要求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部。
5.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市招生办(考试中心)的处理决定做出成绩处理,并统一公布成绩处理结果。
6.其他人员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违规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值班和考情报告
1.各级招生办(考试中心)在考试期间必须安排考试值班并按《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报告要求》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内容。
2.从1月6日起,省教育考试院开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指挥系统和考务管理工作值班电话(传真:020-38627935、38627984):
考前(1月6日~8日):38627935(昼夜)、38627984、38627897。
考试期间(1月8日):020-38627940、38627941、38627942、38627943、38627944、38627945、38627897。
五、评卷与成绩公布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完成成绩评定、分数统计和等级转换后统一公布并由市、县招生办(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二)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
六、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守则
1.服从各市(县、区)考试机构的统一指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2.严格按要求合理设置考场。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并张贴欢迎标语、试室分布图、考生守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
3.严格按规定加强考场管理,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确保考试期间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传递试题内容。
4.认真做好监考员的选聘、培训工作。要选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纪律性强、健康条件较好的同志担任监考工作,并在考试前,集中监考员学习监考员守则,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
5.确保考场安全、安静、清洁,为考生提供舒适的考试环境。
6.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试室。
7.除考场主考及经批准的考试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
8.考场要遵守招生考试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试试室、座位号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试试室。试室内不得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4.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考试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证件(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向监考员提出更换。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根据所发试卷准确填涂试题类型(A或B),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考生自负。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