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200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经学校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09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标准已经确定,现将录取标准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50分,对具备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且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适当降低文化成绩。
2、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各专项测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见附件)。
3、 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其中一裸眼视力不低于0.3。
4、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优秀运动员,依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免试录取。
5、 我校将对预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录取资格。
6、 凡达到录取标准的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的考生,于6月6日以前务必将运动等级证书及相关成绩册和秩序册原件交到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7、 考生查询成绩和上线预录取情况,请点击“体育单招成绩查询系统”。咨询电话:027-84237298。
江汉大学招生就业处
2009年5月26日
附件:江汉大学2009年运动训练专业专项测试成绩录取标准
专 项 |
专项成绩 |
田径(100米)-男 |
11.18秒 |
田径(100米)-女 |
12.74秒 |
田径(200米)-男 |
23.57秒 |
田径(200米)-女 |
27.06秒 |
田径(400米)-男 |
49.96秒 |
田径(400米)-女 |
59.77秒 |
田径(400米栏)-男 |
59.75秒 |
田径(800米)-男 |
1分59.34秒 |
田径(800米)-女 |
2分26秒 |
田径(1500米)-女 |
4分56.55秒 |
田径(铅球)-男 |
12.50米 |
田径(跳高)-男 |
1.95米 |
田径(跳远)-男 |
6.50米 |
田径(跳远)-女 |
5.20米 |
田径(三级跳远)-男 |
13.50米 |
田径(三级跳远)-女 |
11.49米 |
田径(铁饼)-男 |
38.00米 |
田径(铁饼)- 女 |
39.00米 |
足球 |
80.00分 |
篮球 |
80.00分 |
手球 |
95.00分 |
举重 |
95.00分 |
羽毛球 |
80.00分 |
乒乓球 |
81.00分 |
摔跤 |
85.00分 |
游泳(女50米蛙泳) |
40.00秒 |
游泳(女50米仰泳) |
37.50秒 |
游泳(男100米自由泳) |
53.87秒 |
游泳(男100米蝶泳) |
59.48秒 |
射击(男10米气步枪60发) |
572环 |
射击(男10米气手枪60发) |
562环 |
射击(女10米气步枪40发) |
372环 |
射击(女10米气手枪40发) |
368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