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联考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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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8-10-10 10:18:30 |
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速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②默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50分,其中: 构图 约占15% 比例、透视与结构 约占35% 人物动态表现 约占25% 速写表现技法 约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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